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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鼻女童”滞留医院五年终归家
日期:[2017-01-11]  版次:[A12]   版名:[世相]   字体:【
■在法院工作人员、医生护士、社工的见证下,老胡签字同意带女儿小叶回家。通讯员供图


法官刚柔并济劝说生父接走她,后期生活和治疗已得到多方联合保障

新快报讯 记者谢源源 通讯员荔明报道 女童小叶(化名)从四个月大时就住进医院,至今五岁了。由于治疗中途失去鼻子,父母拒接她回家。昨日,她终于等到了亲生父亲将她接回家。

事发:

一场重病后没了半个鼻子

小叶出生于2011年11月,4个月大时因“全身皮肤瘀斑、持续高烧致休克、抽搐”被父母送进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救治,经诊断为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经过在重症监护室近10天的抢救,小叶病情稍稍稳定,但身上和腿部出现大片皮肤瘢痕,在一次换药时,鼻部坏死的黑痂脱落后,下半段鼻部组织随之脱落,小叶突然就没有一大半鼻子。经过一系列治疗后,医院建议转神经内科康复治疗,但小叶的父亲胡某、母亲刘某拒绝转科和陪床照顾。2012年5月,医院医嘱认为小叶具备出院条件,但胡某夫妇不同意,认为小叶应当继续治疗。在其后的一年多里,医院4次将小叶送回家,其中3次小叶父亲胡某在家,但胡某拒绝接回小叶。

小叶因此就被留在了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PICU病房生活,直到2015年8月才被转至广州市南沙区妇幼保健院(即筹建中的广州市妇儿医疗中心南沙院区)住院部生活。

纷争:

法院判决父母理应接出院

小叶是胡某夫妇当时仅有的一个孩子,为何忍心把她留在病房达5年之久?据胡某夫妇介绍,他们坚持认为小叶的鼻头缺失和身上的瘢痕都是由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因此院方必须负起责任来,且小叶的现状并不具备出院条件,院方不应把孩子往家里送。而医院方则表示,小叶当时的情况属重症且非常危急,医护人员经过及时抢救,成功把小叶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已经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小叶身上的瘢痕和鼻头缺失,是疾病转归的后遗症;医院方已组织院内外专家对小叶的病情进行会诊,会诊专家均表示,小叶的原发病已治愈,皮肤瘢痕未影响生活及肢体活动,由于小叶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目前不宜接受鼻再造整形手术。双方就此产生巨大分歧,小叶就这样被留在了医院PICU病房。

2013年9月,医院方向荔湾法院提起医疗服务合同诉讼,要求胡某夫妇将小叶接回家,并支付医疗欠费。案件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广州中院于2016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父母理应接出院。

但是,胡某仍然坚持表示,家庭困难,没有办法照顾好小叶的生活。在执行法官刚柔相济之下,胡某终于同意带小叶回家。

进展:

多方联合保障年幼孩子回家

为了帮助小叶尽快接纳和适应“新家”,吴法官特意让胡某提前到医院陪护小叶,让小叶和他多交流,培养和增进父女感情。社区义工也提前来到病房,陪小叶玩耍、聊天。保姆阿姨答应小叶,小叶回家后阿姨会争取多去看望她。

1月10日,医院的保姆阿姨帮小叶穿上她最喜欢的小裙子,扎上漂亮的小辫子,收拾好陪伴小叶多年的小玩偶。医生叔叔和护士姐姐送给小叶许多小礼物,再抱抱亲亲小叶。小叶牵着爸爸的手,在法院法官、社区义工和保姆阿姨的陪伴下,坐上了回家的车。

老胡带着小叶回到荔湾区住所的所在街道,公益团体给予3万元抚慰金的捐赠。曾出演“外来媳妇本地郎”三哥的演员彭新智代表该公益团体表示,将为他们添置日常必需品,并制定一个方案,陪伴小叶成长。在接下来的一年,每月提供1500元支持该家庭。跟进该案件执行的荔湾区人大代表朱汉滨说,街道已经成立了一个基金,为小叶长大做整容减少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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