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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生育成本,不能只让家庭来承受
日期:[2017-01-20]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周云

据《新快报》报道,全面二孩政策实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据统计,有二孩生育意向的女性仅占符合条件人数的15%。女性生育意愿低,除了置业成本和教育成本增加外,一个重要因素是育龄女性担心生二孩后职业发展将受阻。在正在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九三学社提出,可以设立“二孩母亲养育补贴”,允许二孩母亲暂时离职作全职母亲,政府可以给予离职期间无薪酬二孩母亲家政服务补贴。

生育意愿低,是我国实行全面二孩政策以来,所出现的一个新现象。实际上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之前实行的“双独二孩”、“单独二孩”政策时,就已经有了诸多征兆。这一现象如果得不到改观,显然不利于改善人口结构,全面二孩政策的初衷就难以实现。

但改变人们的生育意愿又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愿生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其中有深刻和复杂的社会原因。既与长期一孩化计生政策形成的生育观念有关系,也有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的一些原因。比如说,学者研究发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跟人们的生育意愿成反比,各个国家都是如此。这恐怕跟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生儿育女的成本高企有密切的关系。这个成本既包括养育成本: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为人父母者普遍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们就不可能对孩子实行“放养”,而是实施精细化的抚养和教育,这使得家庭养育支出高企,严重地抑制了人们的生育意愿。另外就是父母尤其是母亲,由于生儿育女,机会成本急剧攀升。试想一下,相比起传统没有文化或者文化较低的妇女,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由于生育职业生涯停滞不前甚至失去工作,那么她要失去多少机会,付出多大代价?机会成本之沉重,不言而喻。

因此有关计生的公共政策,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刺激人们的生育意愿,其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女性生育的机会成本,又是重中之重。正如这次广东省“两会”诸多政协委员所建议的那样,给予生育的女性各种补偿,包括那些给相关企业的补贴,本质上也是给了女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调动女性的生育积极性。生儿育女既是家庭的事,同时也是在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因此,调动人们的生育意愿,同样也是是政府的责任。有关部门应该认真研究政协委员们提出的这些建议,并做出积极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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