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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校园暴力 遏制学生欺凌
日期:[2017-01-23]  版次:[A06]   版名:[2017广东两会·撸起袖子加油干]   字体:【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依法打击校园暴力 遏制学生欺凌

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报道 完善电信诈骗案件反馈机制、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昨天表示,今年全省法院将继续把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广东建设作为工作重点。

谈打击电信诈骗:近两成犯罪分子被判重刑

去年以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龚稼立介绍,广东全省各级法院2016年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刑事案件594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1562名,其中31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19.8%,比毒品犯罪重刑率仅低了1.18个百分点。

2016年,省高院三次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明传,部署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各单位依法从重处罚有关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案件信息逐月上报和反馈机制。此外,全省各级法院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提高群众防骗能力。

谈维护校园安全: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问责

依法打击校园暴力犯罪,维护校园安全是人民法院应有之责。龚稼立指出,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先于惩罚,在依法做好校园暴力案件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特别是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家长的问责,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要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谈解决“执行难”: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

解决执行难问题是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龚稼立介绍,去年以来,广东省各级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承诺。

省各级法院已经把2017年作为“全省法院执行年”,广东法院解决执行难要从治标转入治本。将继续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人难找、财产难寻”、 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和诚信守法宣传教育、加大对实行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等措施,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谈服务非公经济:以司法手段制裁恶意侵权

“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已占据广东经济的“半壁江山”。龚稼立表示,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方面,广东省各级法院坚持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将平等保护非法经济的理念贯彻在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包括严惩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从业人员,净化市场环境;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维护正当竞争;开展破产审判让危困民企“涅槃重生”;依法审理建筑工程、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监督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民企依法经营。

在保护企业创新方面,广东省各级法院深入开展“探索完善司法证据制度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试点工作,各级法院努力通过裁判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以司法手段制裁恶意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创新。

谈建设生态文明: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2016年度,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龚稼立透露,全省法院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新期待。

2016年6月,广东高院发布《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打造广东特色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的目标。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推动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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