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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排名无追责,怎样才能倒逼河涌治理?
日期:[2017-02-23]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洪绩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治水办日前第二次公布35条黑臭河涌的污染“贡献”量化排名,天河区车陂涌等4条河涌达重度黑臭。市水质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量化排名使哪个河长负责的范围污染重更为清晰,今后每月定期公布排名,但排名并不是要追责,而是要倒逼治理。

对黑臭河涌按污染量化排名,较之以往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尤其是按镇街河长管辖范围划分、确定界面进行检测,可准确掌握各河段每天新增污染物数量,避免镇街河长在究竟谁排污、排多少等问题上相互扯皮、责任不清。同时,据此明确区域内污染物排放逐月递减的具体指标也更具可比性,效果如何一目了然。

通过公布排名接受社会监督,也自有其作用。

然而,一项颇费心机搞出来的污染量化排名新招却与追责无关,由此期待其起到倒逼地方和河长们狠抓污染治理、着力削减河涌污染量排放的作用,恐怕仅是一厢情愿。

回顾河涌污染治理的历程,部分河段污染源不明、责任不清、无人为之担责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广州自2013年提出实行河长制并于去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之后,人们对河涌污染治理寄予厚望。中央也明确提出了实施河长制的具体要求。但是,河长制如何落实到位,依然是亟待破解的课题。

从广州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市、区、镇(街)和村(居)四级河长的各自职责,推进河道污染治理责任和处置流程具体化,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到对35条黑臭河涌设置约100个监测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实现了污染排放量监控准确到点上,各河段河长的对应责任也清晰化。可以说,制度有了,能采取和该采取的措施也上阵了,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作为河涌污染治理不力的理由。

按国家要求,在2017年底前要消除被纳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平台的35条河涌的黑臭,时间之紧、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市民的期望值也较以往更高。通过检测污染量排放将污染重的河涌上“黑榜”,不失为一个好招,但如果仅曝光而不问责,其震慑力势必大打折扣,何谈倒逼污染治理作用?

事实上,不仅是多条重污染河涌治理成效尚欠佳,就连大学城建成十多年,竟然还有好几条涌的活水变浊水,浊水变死水,十几万人的生活污水通过臭涌流入珠江,而多个治水项目还是在计划中。这如何说得过去?

说到底,广州河涌污染治理从来没听说过缺钱,制度措施也已算完善,要的只是河长们担起职责。而要让河长们真正为河涌污染治理紧张起来,严厉的责任追究显然是不可或缺的。

无论任何制度,没有震慑力都等于纸上谈兵。此类教训已经不少。已经探索了好几年的河长制必须要跳出“雷声大雨点小”的窠臼,将河涌治理与各级人士政绩考核密切挂钩,对推诿失职者严厉问责,才可望让河长制、污染河涌排名等制度措施真正成为治污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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