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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审计局公布7份审计结果
日期:[2017-02-26]  版次:[A02]   版名:[城事]   字体:【

6家单位1项工程违法违规被曝光

南岗污水处理施工方违法分包涉五千多万元,市交委四百万元物业租金未上缴财政

2月24日,广州市审计局在官网公布了今年第一波审计结果公告,共7份,涉及广州港务局、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这6个行政事业单位,还有一项重点民生项目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以下简称“金紫涌工程”)。审计发现多个问题,其中涉及金额较大的是金紫涌工程施工方违法分包问题,涉及资金5327.42万元;市交委本部部分物业租金收入402.86万元未上缴财政;此外,市政务办账账不符,财务账上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固定资产余额二者相差500.35万元。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金紫涌工程

违法分包且分包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

2015年7月至8月,市审计局对黄埔区水务局负责建设的金紫涌工程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

作为重点民生工程,金紫涌工程于2012年3月开工,截至2015年6月已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92.3%。截至2015年6月30日,累计收到拨款13154.7万元,包括市财政资金12906.29万元、黄埔区财政资金248.41元,已全部使用。

根据审计结果,该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工程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将部分主体工程工序肢解后分包,涉及金额5327.42万元,且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此外,截至2015年6月30日,金紫涌工程I标段云浦开发区范围内道路开挖与路面修复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工程累计完成工作量849.82万元,应由黄埔区负责出资资金未到位,工程进度款由市财政资金垫支。

目前,违法分包问题已移送市水务局处理,对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黄埔区水务局督促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积极配合开展案件查处工作。至于资金未到位问题,黄埔区水务局已协调黄埔区财政局,将849.82万元工程缺口资金落实到位。

市政务办

账账不符 固定资产相差500.35万元

2016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市政务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政务办及下属的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政务服务中心。

审计结果发现,至2015年12月31日,市政务办财务账上固定资产科目余额5672.81万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固定资产余额5172.46万元,差额500.35万元,账账不符,主要是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类出现差异。

对此,市政务办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已对多记资产的财务账进行了账务调整。

市交委

市交委大楼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2016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市交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5个主要问题。其中包括,市交委本部部分物业的租金收入共402.86万元,至审计现场结束日未上缴财政。广州市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即市交委大楼,工程结算金额30507.5万元),已交付使用并办妥房地产权证,但至审计现场结束日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此外,市交委属下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未依法行使投资方对外投资的收益分配权,未要求其投资的从化安城山庄对净利润进行分配。市交委未按规定办理已撤销单位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的资产处置交接手续。至2015年末,市交委本部未对长期挂账应付原交运工会的房屋补偿款1652.08万元进行清理。

对此,市交委已完成整改。其中,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投资的从化安城山庄已对2012年至2015年度的企业净利润进行分配,该中心已按规定将分得的款项19.74万元上缴市财政。

市社科联

属下杂志社将工资存个人账户再支付

2016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市社科联及属下的《城市观察》杂志社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显示,2013年至2015年,该杂志社违反规定将应发工资等款项232.06万元存入个人账户再进行支付,其中2015年84.77万元。

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杂志社未经广州市财政局批准,租用70.01平方米住宅存放杂志资料,合计支付租金12.48万元,其中2015年支付3.24万元。

对此,市社科联将杂志社财务归并到市社科联统一管理,并调整由银行直接代发工资,责成原财务人员将个人账户利息全部上缴市财政,并与当事财务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与市财政局协调杂志社办公用房问题,并将年初租房预算退还市财政局。

广州港务局

有23套存量公房未移交市住房保障办

2016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广州港务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两个问题。

其一,至2015年末,广州港务局尚有23套存量公房未按规定移交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其二,2015年度广州港务局(本部)应缴货物港务费3538.91万元,当年已缴3547.54万元(含上缴2014年第四季度774.64万元),至年末尚有766.01万元未缴(为2015年第四季度应缴款)。

对此,广州港务局已完成整改。

市住建委

属下单位未上缴非税收入73.44万元

2016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市住建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重点检查了市住建委本部及属下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道扩办)、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过程中发现了5个问题。在预算执行方面,市项目办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73.44万元。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代管财政专户资金40.96万元由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划入市本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但至审计日,该站未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市住建委属下15个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17.51万元。

在资产管理方面,市道扩办三处面积共1184.7平方米的出租物业租期为20年,不符合规定。市住建委及市道扩办有39套存量公房未按规定移交,合计面积3179.17平方米。市住建委有一处物业(建筑面积52.47平方米)未在财务账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反映。广州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有1台已核销复印机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数据,涉及金额7.25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市住建委及有关属下单位已完成整改。

市工商联

一处房产未纳入财务账核算也未登记

2016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市工商联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发现,截至审计日,市工商联未将一处房产(建筑面积69.99平方米)纳入财务账核算、未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清产核资时也少报该房产。此外,2010年8月至今,市工商联将面积约6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借给市民营企业商会使用,但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而2013年和2014年,市工商联收到相关部门拨来的工作经费共35万元,2013年至2015年支出共3.83万元,该项经费未作收支核算。且截至审计日,市工商联的住房基金账户未按规定统一核算。

对此,市工商联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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