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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给所有城市都上了生动的一课
日期:[2017-02-27]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杨于泽

近日有不同媒体报道了两则新闻,一是深圳南山区相关部门收缴数千辆共享单车,将它们锁放在市政公共自行车仓库,理由是乱停乱放;二是深圳罗湖区近日表示,为鼓励共享单车健康发展,将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239处,他们还在牵头编制共享单车停放指引。

一城两区做法不同,背后是深刻的理念差异。一个地方是把共享单车当成了城市管理的对立面,觉得乱停放的共享单车扰乱了市容和秩序;另一个地方是寓规范于引导。同样是城市管理,后者体现了政府部门的服务和担当,前者从收车不止来看,显然并未带来“好停好放”。

“收缴”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否适当,目前也很难说。共享单车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点,租车人乱停乱放,城管部门将车收走,产生违法主体与处罚的错位,这正是租车人并未因城管收缴而有所收敛的原因。对于乱停乱放,按规定城管部门首先要做的是“责令改正”,而有地方城管却一收了之,这是有违法律精神的。

共享单车近几个月爆发式发展,某些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随之出现,的确对市容与秩序构成一定冲击。北京、广州共享单车目前都在20万辆左右,深圳则多达30万辆,上海今年上半年将达到50万辆。停放乱象开始困扰城管部门,上海一名基层城管负责人甚至感慨,“为了共享单车,我头发都白了”。

但与其归咎于共享单车租车人素质“跟不上”,还不如说,有关部门本身要对今天的停放乱象负起很大责任。城市居民的素质并非一种天生的东西,而是各种规则型塑的结果。共享单车到底应当停放在哪里,现在并没有明确的规范与指引,这就给了租车人自行其是的很大空间。

从全国范围看,自行车交通模式近几年有复兴之势,这对城市管理者来说堪称深刻教训。曾几何时,很多城市公开宣称,自行车作为城市交通工具已经过时,并将自行车道改为机动车道。当人们重新意识到自行车交通的必要性后,一些城市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发展市政公共自行车,而共享单车的爆发大有使之成为“烂尾”项目之势。

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弥补、纠正过去城市规划短视造成的过错。没有规范的自行车停车处,租车人自然就“随遇而安”。现在共享单车爆发式普及,理应向这种出行模式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与服务。

对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租车人和营运方肯定也是有责任的。不管有关部做得如何,有少数人将共享单车用完后扔进绿化带、停放在公交站台甚至机动车道,正常人都知道那是缺德行为。共享单车既然标定“共享”属性,参与者就应当意识到,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营运方也要通过信用管理、线下服务等方式,引导租车人文明“共享”。

但相关部门应当认识到,文明有一个制度型塑与行为引导的过程,共享单车出现一些不文明现象在某种意义上实属正常,而首要的就是行政部门方面“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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