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
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
新快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李佳文报道 做好中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系统污染治理方案,大刀阔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环境的监测、评价、考核、预警一体化机制——为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今年带来了有关用法律利剑开辟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治理绿色通道的提案。
经济转型升级给环境治理提供机遇
“长期以来我国在能源效率和环境管理领域主要依赖于命令、控制手段,如何在新常态下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并最终将其转变为预防、可持续性手段成为巨大的内在治理难题。”刘昕指出,中央提出的经济转型升级,给环境污染治理上提供了非常好的机遇。
刘昕认为,从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老牌工业化国家环境治理的经验来看,法律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利剑。
刘昕指出,面对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和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我国必须紧紧抓住与2030年议程相衔接的时间窗口期,做好大范围的中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系统污染治理方案。“通过我们的努力,今后在经济、社会、环境三大循环里,形成良好的循环,让山更绿、水更清,人们的生活更满意更幸福。”
建议: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 后果严惩
在具体的做法上,刘昕认为首先应该大刀阔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和经济从粗放型发展模式切入工业文明,并直接向生态文明转轨,推动工业化进程的转型升级。通过将节能降耗、低碳经济、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以实现2030年议程中硬约束与量化指标的大气、水体、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环境目标作为考核我国环境治理的硬性要求,推进经济、社会、环境三大领域形成良性循环,走出一条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环境优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另外,通过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考核、预警一体化机制,建立完善对各级政府环境质量的监督机制。
刘昕建议,要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对污染物、污染源和污染介质实施统一监管;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追究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