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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以药补医”还需多方努力
日期:[2017-03-13]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罗瑞明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日前,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以药补医”,医和药不分,便宜的药变为昂贵,取消药品加成,医和药分离,药价拧干水分,有利于缓解“看病贵”。取消药品加成已经进行了多年,此次主管部门痛下决心,列出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时间表,说明医疗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大,但要让患者在此改革中得到实惠,还须进行多方努力。

“以药补医”时代公立医院的收入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方面组成。药品加成原本是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取消之后,这些损失从哪里补?诚然,财政要多拿出一笔钱来进行补贴,但各地的财政不平衡,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不是很大问题,但对于经济较落后地区来说却是不小的负担。倘若财政拨付不到位,医院正常开支就要减少,或许影响到生存和发展,此时是否会出现利用自身的优势“药价损失药外补”?

同样值得提醒的是,即使是财政的钱不打折扣完全到位,一些医院能否就那么听话,如果是一边享受财政补贴,一边又通过其它途径搞创收,那么“以药补医”只是换了个面目。

在整个医疗过程中,药品只是一个组成部分,还有护理、诊疗、手术等等,取消药品加成即便彻底了,手术费、检查费及护理费能否保证不提价或不变相加价?除开药品之外,其它费用都带有很大的灵活性,如检查费。

要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说起来不难,将医和药分开就是了,但是要达到缓解“看病贵”的目的却不轻松,光靠医疗卫生部门的努力还远远不够,需要多方跟进:医疗费用由物价部门管,如定价过高,医疗费用就高;拨款由财政负责,如拨款打折扣医院就难以维系,很有可能向其它渠道伸手。

因此,告别“以药补医”后,物价部门定价要准,仔细核实,认真审查;财政补贴应及时到位,对于财政困难的地方应给予政策倾斜,予以资金保障。而医疗主管部门责任更为重大,对不同类别的医院应实行统一收费标准,防止变相收费,更重要的是应大力推行按病种收费。取消“以药补医”不能靠单兵推进,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如此才能使这一好政策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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