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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及行贿犯罪 主要数据指标居全国前列
日期:[2017-03-13]  版次:[A09]   版名:[2017全国两会·在现场]   字体:【

■高端访谈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韦磊 王磊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了新快报记者采访。

郑红表示,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履行职能,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查办力度,2016年共批捕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592人,起诉2055人。办理的江西亿铂公司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陈国田等4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等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郑红表示,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25人,挽回经济损失11.49亿元,办案主要数据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其中,重点查办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厅级以上干部48人,县处级干部165人。依法立案侦查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司献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邓崎琳、浙江省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等要案,依法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林、香港中旅集团原总经理王帅廷等提起公诉。

另外,还着眼维护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执法部门正确行使职权,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重特大案件287人,立案查处深圳市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案件19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严厉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继续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惩治“围猎”干部、行贿次数多、行贿数额巨大的不法分子,去年查处行贿犯罪694人,占比连续三年保持高位水平。从发案情况看,行贿犯罪呈现“一人案发,多人落马”、窝串案频发的特点。其主要原因是一些不良商人为寻求和巩固利益空间,向多个不同领域、处于不同岗位、掌握不同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逐渐编织起巨大的利益网。

职务犯罪五大特点

通过对2016年查办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分析,郑红总结了广东职务犯罪发案的几个特点。

一是大要案比例高,涉案金额大。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大案1309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09件,占立案总数的31.2%,立案查处要案20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5%。

二是发案环节集中、行业特点明显。比如国有企业领域职务犯罪多发。2016年共查处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213人,其中92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国企领导职务,占43.19%,48人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行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集中多发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教育系统等行业领域,并逐渐向环卫、法律服务、物流、信息技术咨询等新领域蔓延和渗透。

三是民生涉农领域案件频发,存在“小官大贪”现象。近年来国家在涉农、扶贫、社保等领域出台了许多惠民政策,各种补贴种类齐全、数额巨大,检察机关查一案、带一串、挖一窝的现象比较普遍。

四是以胡乱作为、懒政怠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失职渎职犯罪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

五是职务犯罪呈年轻化趋势。年轻的国家公职人员具有文化素质高、自我意识较强、敢冲敢干的特点,同时也存在社会阅历浅、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最后定型,容易受到诱惑腐蚀,从而陷入贪污贿赂犯罪的泥潭。去年以来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中,35岁以下人员共有501人,占查办总人数的18.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705人,其中硕士学历136人,博士学历22人。特别是一些医院、科研院所的高学历涉案人员大部分是理工类学科博士,本应在工作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却最终滑向职务犯罪的深渊,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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