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半年将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广州早已走在前列
广东代表委员热议“河长制” 有律师建议将相关内容写进水法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河长制也引起了广东代表和委员的热议。作为分管信息工作的省农业厅长,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建议,建一个河涌治理的网上监管平台,方便市民随时上网投诉,也方便主管部门监管。作为一名律师,全国人大代表吴青提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议案,希望增加有关河长制的内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江门是广东省第一个将河长制写进地方立法条例的城市,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表示,这个条例使河长制有了法律支撑。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 建议建网上监管平台治理河涌
“河长制非常好。污染物从一条小河流到大河,都有牵头部门负责,这样才能使每条河涌都干净,确保老百姓的安全。”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表示,只有从省到乡镇都高度重视,辖区范围内河涌才会没有工业废水、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动这个事情不难。”
她提到,最先推出河长制的浙江省在信息化方面做得非常好。每条河流的负责人、河流状况、检测情况都可以在网上查询。检测结果也随时上传检测平台和手机,哪个地方有问题就由哪个地方的河长负责。她认为,让老百姓随时拍照上传,可以发动他们监督地方政府。只要所有人把河流当生命线,治理就比较容易。她强调,目前有人反映河长的电话打不通,如果运用信息化手段就不是问题,因为市民可以用其他信息化手段进行反映。
她建议建一个河涌治理的监管平台,市民发现与河涌治理相关问题,“随时可以举报,发信息到平台,让政府各个监管部门都看到”。
全国人大代表吴青:
河长制要落实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谈到对河长制的看法,一直关注环保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青说,河长制是对河湖进行管理的有效机制,其核心是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为此,她今年提交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议案。
她称,环保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制度。《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河长制中关于目标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要得到有效实施,需要于法有据,即需要上位法依据,因此需要修改水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她最后表示,希望修改水法,写进有关河长制的内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
制定条例赋予河长制法律依据
对河长制赋予法律依据、让镇长区长当河长、哪个区域水质不过关就问责哪里的河长……江门市半年前就已全面实行河长制。“相信通过实行河长制,能保住潭江的水质。”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如是说。
邓伟根坦言,河长制不是江门首创,”但我们在省里是第一个把河长制写到地方立法条例里的,让河长制不再是行政安排,而是有法律依据的”。他说,立法法出台后,江门市第一部法规就是潭江河流域的整治管理条例,这个条例使得河长制有了法律依据。
邓伟根对新快报记者表示,为了实施好河长制,江门市在这一两年做了铺垫,做法是抓住流域治理关键——把河的界面理清楚。江门沿潭江河建立了40多个监测点,主要在河与河之间的断面点、镇与镇之间的交界点上,通过监测积累了一年多的数据。“设监测点的原因很简单,河流之间有很多断面,比如河流汇合处和跨镇区域,很难说清楚污染来自哪里,现在(这样做)就能厘清水质断面污染找谁负责。”
邓伟根表示,江门市对河长的要求很直接、简单,就是要求每个断面的水质只能改善、不能恶化。具体用什么手段,由各个片区自己掌握,因为每个片区的污染源不一样。比如,有的地方污染源是农业污染,有的是工业污染,有的是生活污水污染,处理方法各不同。“我们将各镇街进行排名,再把数据公开,倒数三名向社会公布,河长要好好检讨。连续两次都排最后,就要启动问责。”邓伟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