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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有异味 广州街坊起诉获补偿
日期:[2017-03-16]  版次:[A08]   版名:[新快315]   字体:【

经办法官表示,有时产品缺陷难获证实和支持但不代表诉讼不能解决纠纷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邹海媚 潘文杰报道 音响质量没问题却有令自己和家人难以忍受的异味,能退货赔偿吗?近日,记者从广州越秀区法院了解到,尽管法院认定气味并不属于影响音响质量的因素,但该案的当事人谭姨最终成功退货并获得了相应的补偿。

据统计,近两年,越秀区法院受理的涉及产品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普通消费者维权案件中,90%以上为家用电器纠纷。

2016年1月初,市民谭姨在某商场分别购买了两套某品牌家庭影院音响。音响安装后,谭姨发现低音箱散发出极其难闻的异味,谭姨一家受到很大的困扰。谭姨要求退货未果,便向有关部门投诉,但有关部门表示无法对涉案产品进行相应检测,因此谭姨将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商场退一赔三。

此前庭审中,谭姨把音响其中一部分带上法庭,法官也能闻到涉案产品的气味,但未觉异常。谭姨向法庭申请对涉案产品的气味进行环保鉴定,但因缺乏相关检测标准,故无法予以鉴定。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商场前往谭姨住处收回两套音响;在不存在谭姨人为拆解产品的情况下,商场一次性向谭姨退还货款共6.2万余元;商场在收回产品及赠品后,一次性补偿谭姨2400元;诉讼费2500元由谭姨自愿负担。

经办该案的法官表示,尽管谭姨坚持认为音响有异味,但目前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没有相关的检测办法,气味不属于影响音响质量的因素,因此作为消费者的谭姨无法举证证明商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可见,有时消费者认为的产品缺陷在法律上难以得到证实和支持,但这并不代表诉讼不能解决纠纷,往往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也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这也算是实现消费者维权目的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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