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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女大学生流花湖遇害案 凶手一审被判死
日期:[2017-03-17]  版次:[A07]   版名:[城事]   字体:【
■制图:廖木兴

判决书直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告当庭不服要上诉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报道 2015年9月,广州一女大学生在流花湖公园遇害,此案曾轰动一时。昨日上午10时,广州中院导一审宣判,杀害广州医科大学女大学生赵某某的被告人郑发岑犯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判后,郑发岑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强奸出狱 不足半月又犯案

郑发岑今年29岁,初中文化程度,住江西省万年县。在他强奸并杀害赵某某之前,曾因强奸罪2011年3月被佛山顺德区法院判刑6年,2015年3月2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郑发岑在广州市越秀区流花湖公园勐苑水池边见到路过的被害人赵某某,遂从后面勾勒赵某某的颈部,将其拖至勐苑“家宴饭店”旁边的草丛中实施强奸。期间,被害人赵某某激烈反抗,被告人郑发岑用衣物绑住被害人赵某某的双手,并用衣物捂压被害人赵某某的口、颈部,接着继续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强奸致其死亡。

之后,被告人郑发岑将被害人赵某某的尸体沉入勐苑水池中。经法医鉴定,赵某某系被扼压颈部、捂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2015年9月15日,公安人员在广州市越秀区站前横路将被告人郑发岑抓获归案。

罪行累累 凶手曾犯五起强奸

据法院查明,包括流花湖一案,被告郑发岑共涉五起强奸罪行,其中三起伴有抢劫行为。

2009年10月27日8时许,被告人郑发岑在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永康第四中学后面小路,以用手勾勒孕妇刘某某颈部并捂口,将其拖至永康第四中学旁荒地内,对被害人刘某某实施强奸,并抢得被害人刘某某的人民币50元、手机1台。因这起强奸罪,2011年3月15日,郑发岑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5年3月2日刑满释放。仅过了半个月,郑发岑又开始四处作案,半年内连续作案四起。

2015年3月18日21时许,被告人郑发岑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顺峰山公园环湖路,用手掐被害人付某颈部并捂口,将其拖至南侧草丛,对被害人付某实施强奸。

2015年4月13日13时许,被告人郑发岑在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瑞云湖公园一小路,将被害人卢某某劫持至该公园南侧山坡树林内,对被害人卢某某实施强奸,并抢得被害人卢某某的手机1台(价值人民币1845元)。

2015年8月9日16时许,被告人郑发岑在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天桥附近,持刀威胁、扼颈路过的被害人陈某,将其劫持至湖光路5号中纺粮油公司西侧小树林内,对被害人陈某实施强奸。

2015年9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郑发岑在广州流花湖公园作案。

判决书

罪行极其严重 数罪并罚应判死

昨日法院的判决书上写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据法院查明,被告人郑发岑共实施强奸行为五次,致一人死亡并沉尸;被告人是强奸累犯,屡次在公共场合实施犯罪,此次一名被害人及其前罪被害人均为孕妇,应当认定为犯罪情节恶劣;其还同时实施抢劫行为;其不能如实供述自己强奸致被害人赵某某死亡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差。

综上所述,被告人郑发岑的罪行极其严重,给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人身危险性特别大,其仅对部分次要的犯罪事实如实交代,故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律应当判处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发岑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五人,包括一名孕妇,情节恶劣,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依法应加重处罚;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郑发岑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郑发岑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法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1万元。

■凶手自述

不放心重回现场沉尸

此前审理中,郑发岑曾供述称,案发当日下午他到流花湖公园溜达,大约傍晚时分在岸边石块上睡了一觉,醒来看见一个穿白衣的长发年轻女子沿着池塘朝他走来,便起了强奸的心。随后起来从女子的身后勒住脖子,将其拖到附近一座房子旁边的草丛里,期间想逃跑,并大力反抗,两人随随即摔打在一起……侵犯后,郑发岑发现女子已没有了动静,还尝试给其做人工呼吸,未果。

其后他便将尸体藏在附近的房子里,并将女子的衣物及物品清理扔到外面的垃圾桶,然后拿之前捡到的他人身份证到附近网吧上网。两三个小时后,他觉得不放心,又重回现场,将女子的尸体投入水池,并压上石块……之后,他又回到网吧继续上网,最后在网吧被抓获归案。

郑发岑称,自己小时候父母因为穷而闹离婚,导致其害怕婚姻。另外因为穷而没有读书,同学也经常嘲笑他,所以很讨厌钱,后来去打工时也不愿意赚钱。此前因为怕死,所以“交代”是在女子死后对其侵犯,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还是想往好的一面走,不要一直错下去,争取从宽处理。

■凶手其人

辍学打工独自流浪 内向自卑少朋友

据郑发岑的家人称,郑发岑初中一年级辍学,学了一年汽车维修,17岁开始和妈妈及妹妹一起去浙江打工,22岁开始杳无音信。

在家人眼中,其性格内向、要强、自卑,不善于与父母及别人交流,不与村子里的同龄人来往,家人也不清楚他有什么要好的同学或者朋友。

其妹妹说,郑发岑平时喜欢一个人看书,脾气还好,小时候在家都很听话,读书好,对她也很好。父母就只生了两兄妹,对他们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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