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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被定位“新实体经济”意义深远
日期:[2017-03-21]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头条

■余丰慧

电商平台究竟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历来都存在争议。近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题为《浙江实体经济正质变》的头版头条报道中点赞电商平台:称“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新实体经济正在迅速崛起”。

就在不久前,几位生产企业负责人,提出实体经济“遭冷落”,同时认为电商这种存在假货的虚拟平台,正是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其实,要求严打网络假货没有错,打击网上假货是生产环节的制造业企业、流通环节的电商平台、政府监督检查部门、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共同责任。这里面生产环节的制造业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目标更加一致,与消费者一样三方都是受害者,三方共同的敌人是假货生产销售者,三方共同愿望是从根本上铲除假货。

相比于打假责任之争,在这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争论中,一些实体生产企业将电商视作虚拟经济,实际上混淆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概念。

具体来看,从事生产制造、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经济都是实体经济,只有生产流通销售等经济方式的先进与落后,或者称之为传统生产销售方式与新生产销售方式,即传统经济与新经济之分,而非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分。退一步,在网上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不也是线下生产企业生产的吗?生产制造、流通销售都是实体经济,只是所处环节不一样罢了。

一个是实体经济的生产领域,一个是实体经济的流通销售环节。这两者是密切联系、相互协作促进关系。生产出来的商品离不开销售,特别是方便快捷的电商平台销售方式,电商平台是为生产企业而生的,是给生产企业助力的。二者应该亲如兄弟,岂能以一个所谓的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将其人为割裂对立起来?

什么是真正的虚拟经济呢?在刚刚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年年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经济学者等都提出一个共同问题——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失衡,存在着资金脱实向虚的现象。所谓资金脱实向虚,指的是大量投资与货币投放都流入虚拟经济的金融领域。在金融体系里倒腾打转牟利,甲银行拆借给乙银行,乙银行又拆借给丙银行,银行拆借给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等,就是不借给实体经济、实体企业。这才是真正的虚拟经济,而不是新实体经济的电商平台企业。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欧美走一圈,停留一段时间,才能真切体会到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之快成就之大、物流快递之高效与便利。互联网发明于美国,手机也最早出现于美国,但中国在其商业应用上却发挥到了极致,电子商务让其他国家相形见绌。我们有理由珍视这一成果,努力促进实体经济与新实体经济的互惠共赢。

(作者系知名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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