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22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到2017年底,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通知明确提出今年要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