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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11年,这个江门女孩终于上了户口
日期:[2017-03-25]  版次:[A08]   版名:[世相]   字体:【
■在边防官兵的陪同下,小婷郑重地在户籍手续文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通讯员供图)

母亲未婚先孕、父亲曾经吸毒等原因导致她当“黑户”多年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李远雄 劳壮报道 她,一个11岁的小女孩,聪明伶俐,上进好学,孝敬长辈。她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只因为父母的原因,她委屈地承受了11年的“黑户”心理包袱。然而,当广东公安边防总队江门支队沙堆边防派出所的叔叔们出现时,她笑了,她喊出了藏在内心深处很久很久的一句话:“11年,我终于有户口了!”

这个女孩叫——蒋小婷(化名)。

今年2月21日,广东公安边防总队江门支队沙堆边防派出所教导员陈学博,在走访吸毒强戒期满的蒋景明(化名)家庭时,蒋景明的一句话引起了陈学博的注意,“我女儿是我最大的骄傲,可我对不住她啊,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还让她上不了学……”

原来,蒋景明11岁的女儿蒋小婷出生时,其父母只是在恋爱状态中,怀她的时候她的母亲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无法入户。而蒋景明过去因为吸毒,经常东躲西藏,一直没有和小婷的母亲去补办结婚证,更没想到去派出所为小婷办理入户。后来,小婷的母亲因为不堪忍受这样的生活,在小婷三岁时离开了这个家到别的城市去了。于是,小婷和爷爷相依为命。

11年过去了,小婷还是“黑户”,只能在村里的小学读书。今年小婷上五年级了,成绩一直排在年级前列,憧憬着到城里读书,可是眼看要上初中了,户口问题却还没有解决,户口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到外地上学。当了解到蒋景明家庭的困难后,边防民警一方面主动与村委会、市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沟通介绍小婷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建议蒋景明走法律途径,通过民事诉讼取得抚养权及监护权,以及为女儿做DNA鉴定,为入户工作的开展做好前期准备。

3月22日,蒋景明终于收到了法院判决书,获得了女儿抚养权。3月23日,沙堆边防派出所民警为蒋小婷办理了入户申请手续,预计一个月后小婷就将结束自己长达11年“黑户”的身份。

“我终于有户口了,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回报社会。”在派出所办证大厅,蒋小婷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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