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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乱停乱放 交警城管可清理
日期:[2017-03-29]  版次:[A06]   版名:[城事]   字体:【
■共享单车突然火爆,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新快报记者 祝贺/摄 (资料图片)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3月29日表决,当中拟规定

3月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下称“修改稿”)提交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将于3月29日上午表决。一旦表决通过,将对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上路、停放等问题作出更具体的规定。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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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稿有何新变化? 驾驶拼装电动自行车上路将强制报废

相较于去年大幅改动的二审稿,三审稿的改动并不大。记者发现,此次修改稿对驾驶拼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执法力度加大了。在二审稿中,对于这一项的规定为“驾驶拼装、非法加装和改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修改稿中对于驾驶拼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改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此外,对于违规驾驶禁止通行车辆上路的执法范围也有所加大。二审稿中,“驾驶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或者其他滑行工具。”而三审稿在这一基础上,增加了“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这两类车辆。

与此同时,有审议意见认为,二审稿中“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为下肢残疾人单人代步使用的正三轮车辆”这一车型规定,可能会给部分残疾人带来不便,现实中有些出行不便的残疾人士往往需要他人随行陪护,因此本次修改稿中删掉了“单人”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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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与行人争道怎么办? 公安机关可会同城管执法机关清理

现如今,共享单车成为了不少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记者发现,修改稿虽未提及共享单车,但其中对于自行车的有关规定市民仍需注意。

共享单车火起来后,自行车与行人抢占人行道的惊险画面愈发频现。对此,修改稿写明,驾驶非机动车上路,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二点二米的范围内行驶。未遵守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

对于1.5米、2.2米这些具体的数字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健表示,由于难丈量且难取证,因此不仅驾驶人遵守起来比较难,也会增加相关部门的执行难度。他建议,实施后,在道路上对这些数字规定进行标记明示。

此外,在对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方面,修改稿提出,本市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禁止行驶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禁止停放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否则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允许上道路行驶区域内的人力三轮车未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现场予以清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小清认为,“对现场予以清理”这一说法比较笼统,“是收缴或是暂扣?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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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送餐小哥是否受影响? 部分行业可使用专用电动三轮车

自《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提交一审以来,不少市民都担心经常以非机动车作为送货工具的快递小哥、送餐小哥是否会受到影响?记者了解到,本次修改稿仍是对快递等部分特定行业开了“绿灯”。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管理,要求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对于电动三轮车的通行,修改稿表明,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规定区域内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车身标识、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终端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管理措施,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上道路行驶。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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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人新宠”电动独轮车、平衡车能上路吗? 滑行工具禁止在行政区域内行驶

除了共享单车,如今颇受“潮人”欢迎的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的踪影在路上并不少见。修改稿中,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行驶的“名单”中,就包括了“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

对于违规上路行驶的,修改稿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或者其他滑行工具。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发还。

王健认为,对于“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这一规定尚未完善,并未说明若当事人不在三十日内前来处理,该如何处置这些扣留的车辆和滑行工具。

相关

《广州市博物馆规定(草案)》 提请一审

作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第一个地方立法的计划项目,《广州市博物馆规定(草案)》(下称“草案”)提请一审,拟规定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博物馆应当免费开放。

●博物馆参观是否收费?

政府设立的免费开放

广州市博物馆的“家底”有多厚?据介绍,目前广州市博物馆共61家,其中国有博物馆32家,非国有的29家。

草案规定,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博物馆应当免费开放;因保护文物建筑、遗址等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群体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国有博物馆全年向社会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且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向社会开放时间不少于240天且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4小时。

此外,草案提出,博物馆应当为参观人员提供展览、讲解、寄存等基本服务。市民疑惑,政府设立的国有博物馆门票免费,是否意味着这些服务也会免费?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调研员李斌表示,所有国有博物馆都实行免费开放,但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服务还在协调中,需要把其一致起来,向免费的方向来推进。

●展厅大藏品少怎么办?

适当增加藏品征集经费

个别博物馆“展厅够大但没有藏品可陈列” 的现象,暴露出广州市博物馆藏品不足的问题。

关于陈列展览,草案规定,博物馆应当定期更新基本陈列的展品。针对藏品不足的问题,草案提出,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博物馆之间可以通过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调剂余缺、互通有无;一旦因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征集计划外藏品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专项经费。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通过调研了解到,博物馆正常运行经费中包含了藏品征集经费,并已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范围,但由于该项经费仍然较少,博物馆的征集能力仍然较弱。草案建议,应适当增加博物馆藏品征集经费且政府应尽快制定藏品征集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实行藏品征集经费统筹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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