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唐星 通讯员陈惠陆报道 近日,广东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透露,2016年广东全省环境执法成效显著,执行适用新《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共计3035件,位居全国前三,全面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据统计,2016年,广东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8.5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39万家次,立案19026宗,下达处罚决定15445个,限期整改企业9799家,关闭或停产企业3194家,罚没金额6.84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计罚案件72宗,查封扣押案件1865宗,限产停产案件431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84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3宗。与2015年同期相比,各项数据均有明显增长,其中实施按日计罚和查封扣押的案件数量增长超过一倍。执行适用新《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和移送环境案件数量共计3035件,居全国前三。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内执行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地市依次为广州、揭阳、东莞、惠州、汕头;罚款金额排名前五的地市依次为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佛山。
在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面,省环境监察局介绍,2016年底前,广东已全面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任务,共排查出71548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其中淘汰关闭18700项、整顿规范26929项、完善备案25919项。其中,广州、深圳、佛山、东莞、顺德等地清理工作进度总体较快,一直处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