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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出台32项扶持政策实施“倍增计划”
日期:[2017-03-30]  版次:[AG10]   版名:[倍增东莞·镇街]   字体:【

以“4+30+10+N”为扶持对象

新快报讯 记者从石排镇近日召开的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动员会上获悉,该镇将投入5500万元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发展。“倍增计划”扶持对象为“4+30+10+N”,出台32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实现倍增。通过实施“倍增计划”,该镇力争在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

会议印发了《石排镇关于实施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和《石排镇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实施细则》相关政策文件。

据悉,石排镇在“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3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2200万元,即该镇将投入5500万元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发展。

该镇“倍增计划”扶持对象为“4+30+10+N”,“4”为被纳入市倍增计划的4家试点企业,享受镇试点企业同等待遇;“30”包括5家年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的镇名誉试点企业、25家镇规模以上试点企业;“10”为10家小微试点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具备较强倍增能力及意愿的企业,小微试点企业要纳入镇规上企业名录才能享受扶持政策;“N”为一定数量的后备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的替补,后备企业3年至5年内达到规模或效益的倍增,可追补“倍增计划”扶持政策资金补助。

据悉,石排镇出台了32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实现倍增。在市里的政策基础上,该镇增加了6项创新政策,即支持企业倍增、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名标、支持企业融资、引进优质人才、鼓励企业盘活现有资源和鼓励企业增资扩产。

对纳入镇一级“倍增计划”的试点企业,3年内实现营业收入或税收倍增的企业,该镇将一次性奖励30万元;5年内实现倍增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小微试点企业,3年内实现营业收入或税收倍增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5年内实现倍增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据悉,针对“4+30+10+N”试点企业,石排镇将实行不同的考核制度。石排镇镇长翟耀东表示,要借助全面实施“倍增计划”,引导该镇企业充分利用好政策的红利、市场的力量、产业整合的力量和资本的力量去做大做强,为该镇在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提供有力支撑。 (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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