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镇港5年投2亿 助企业倍增发展
日期:[2017-03-30]  版次:[AG08]   版名:[倍增东莞·镇街]   字体:【

新快报讯 日前,沙田镇、虎门港召开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暨创新发展大会。记者在会上获悉,镇港出台15条扶持措施帮助企业更好实施“倍增计划”,2017年-2021年期间,将安排2亿元作为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倍增发展。沙田镇委书记、虎门港党工委书记梁荣业,沙田镇委副书记、镇长,虎门港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詹志斌等参加了会议。

遴选30家镇级试点企业

除了被纳入市倍增计划的4家试点企业之外,镇港从民营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四个类别共选取“30+N”家企业作为试点,支持企业通过集约化手段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试点企业力争3-5 年实现规模和效益倍增。镇港将通过试点企业的示范引领,全面推动存量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发展规模效益显著提升。

会上,沙田镇、虎门港还分别与企业代表签订了倍增计划政府服务责任状。会上,梁荣业强调,全镇上下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倍增计划重要性及紧迫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倍增计划的各项工作,推动镇港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15条扶持措施助推企业倍增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实施“倍增计划”,2017-2021年期间,镇港财政共安排1亿元的启动资金,结合原已安排的1亿元“科技镇港”工程专项资金,总共2亿元,作为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倍增发展,蓄好发展后劲,增强发展动能。

具体实施上,镇港从建立目标导向奖励机制、建立需求导向奖励机制、建立全方位服务保障机制三个方面,出台了15条扶持措施。这15条措施中涉及了多个奖励办法,比如,对于实施增资扩产的企业,凡在镇港注册超过5年,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已完成出资金额,年度实际增资额超过600万元(或100万美元)的,按其增资的额度给予相应的奖励,每家企业每次最高奖励40万元。而试点企业年缴纳税收贡献超过50万元/亩的,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奖励,超过100万元/亩,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奖励。在3年内实现年缴纳税收倍增且当年缴纳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试点企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资金奖励500万元,5年内实现的最高可获得一次性资金奖励300万元。

同时,镇港还针对试点企业人才出台一系列奖励措施,包括优先安排试点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以及加快推动人才公寓建设,试点企业具有人才公寓优先配置权。(田晓霞)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