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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10条整顿措施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日期:[2017-04-01]  版次:[A10]   版名:[速读]   字体:【

昨日下午,珠海市住规建局召开了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会议。新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会上提出“对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楼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等10条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措施。

措施要求,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商品住房,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意向金(诚意金)、定金;对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楼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一房一价”,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等内容,且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措施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准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

措施提出,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故意隐瞒销售情况,捂盘惜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住房,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悉,下一步珠海将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对不守诚信的企业(机构)采用警告、处罚、资质降级、取消市场准入、依法追究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失信情况。(陈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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