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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6月底覆盖广州全部河湖 有水的地方都有人管(1)
日期:[2017-04-01]  版次:[A02]   版名:[头条]   字体:【

《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还将聘请民间河长,党员认领河湖

《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河长的“含金量”,扩宽了河长制的覆盖范围。不仅河涌要有河长,江河、湖泊、水库、山塘都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到今年6月底,实现广州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此外,还要加强公众参与,聘请民间河长,开展党员认领河湖等活动。

■新快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赵雪峰

年底实现污水全处理

根据最新出台的《实施方案》,不仅河涌要有河长,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都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17年6月底,河长制将覆盖广州全市的河湖。其中,白云区已在原有三级河长基础上,补充设置河道、湖泊、山塘、水库等各级河长,率先实现全区河湖河长“全覆盖,无死角”。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实现广州全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率达到53.8%,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水体断面比率不超过7.7%;水面面积只增不减。

2020年底,实现广州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达到61.5%,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断面比率为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者优于III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全市水面率不低于10.15%。到2030年,实现广州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平安绿色生态水网。

将设河长制办公室

《实施方案》明确,广州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市第一总河长,广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总河长,广州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副总河长,广州市各区区委主要领导担任本区总河长。

此外,珠江广州河段、流溪河、白坭河等广州市主要河道由广州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河道流经的各区、镇街、村社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同级河长。区管河湖分级分段设置区、镇街、村居级河长,分别由同级相关领导担任。村社设专管员、保洁员及巡查员。

同时,按程序成立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广州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主任、广州市水务局主要领导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广州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广州市各区、镇街参照市的架构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

各级河长分工明确

那么,各级河湖河长的职责具体有哪些呢?

各级河长是河涌整治和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担负起河涌治理的主体责任。广州市、各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河长制的实施,推动落实河湖治理重点工程,协调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涌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广州市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推动珠江广州河段、流溪河、白坭河等广州市主要河道的整治与管理保护工作。各区级河长负责组织责任河湖的整治与管理保护工作,督促本区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河涌整治和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基层河长(镇街、村居级)落实“涌边三包,守水有责”(包卫生保洁、控违拆违、截污纳管),做到河道“五无”(河道无直排污水、河面无垃圾、沿岸无违章、堤岸无损坏、绿化无损毁)。其中,镇、街河长要对辖区内污染源查控、污染排放量削减负总责,组织违法建筑清拆、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水清理、城中村截污,落实排水户管理、河涌及排水设施日常维护等。村、居河长则要对本村社污水收集率负责,落实河湖排水设施、污染源一日一查,对辖区内污染源、违法建筑、排污口、非法排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的作用加强河湖、排水管理,做好村社保洁工作。

相关单位各行其职

市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广州市河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广州市河长制实施的制度拟定、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工作。各区、镇街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责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广州市水务局负责协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河湖综合整治、城镇污水治理、水面率控制、水源工程建设、河湖健康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河湖执法监管;会同市国土规划委协调推进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与确权。

广州市环保局负责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一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工业企业、农家乐污染以及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执法监管;加强水质监测。

广州市农业局负责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与布局,监管农业面源、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农业节水,开展水生生物保护;依法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广州市城管委负责中心直管水域保洁,推进落实水域垃圾清捞、处理与监管,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监管,组织开展对倾倒废弃物、违法建设的执法。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协调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强化落实考核问责

各区、镇街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各区、镇街党委政府要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完善“互联网+河长制”,协调解决河湖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强化考核问责。完善河长制考核办法及问责机制,将各级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区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各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对镇街级河长的考核,镇街级河长组织实施对相应村居级河长的考核。

同时加强公众参与,除了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职责、河湖范围、管理目标、联系方式外,还要聘请民间河长,目前已着手开始制定相关细节。开展党员认领河湖活动,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建立水务微信投诉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教育,增强河湖保护意识。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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