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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办小学下月5日开始报名
日期:[2017-04-15]  版次:[A06]   版名:[时政]   字体:【

今年海珠政策放宽,随祖辈居住、不完全房产均有机会对口入学

新快报讯 记者黄婷报道 广州公办小学下月5日开始网上报名,5月20、21、22日三天家长可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提交资料审核。昨日,海珠、越秀两区在其教育部门官网上挂出今年的幼升小政策。

海珠:

集体户孩子也有机会可以对口入学

每一年幼升小政策,最受家长关注的便是公办小学的学位分配。对比去年的政策,今年海珠区对不同房产学位分配方式说明更加细化,而总原则就是“变宽松了”。

在去年政策中,关于房产划分主要分为完全房产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无房产住户等几大类,今年除了分完全房产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外,还将随祖辈居住户、租住户、集体户等情况单列出来说明。新快报记者对比发现,上述情况往年为统筹入学,今年则做了更加明确的细分,符合条件者也可以享受对口入学。

具体说来,完全房产满足人户一致、学位未被占用条件将对口入学,学位被占用则统筹入学。

不完全房产住户(即户籍地房产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其他人共同拥有),其房产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该房产共有人没有子女在对口学校就读1-5年级,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学位被占则统筹入学。随祖辈居住户,满足唯一居住地且学位未被占用的条件,也由去年统筹入学改为今年的对口入学,但如果是随非直系亲属居住的,仍将统筹安排学位。

除了对有房住户放宽条件,今年海珠区还对无房住户放宽条件。以租住户来看,公租户子女人户一致且为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占用,原则上对口入学,其他情况则统筹入学;单位集体户口子女,适龄儿童的父母实际居住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且为唯一居住地,并在统一报名之前仍在该单位工作享受对口升学。

越秀:

报名之后购房8月底前入住将统筹入学

对比越秀区去年政策,今年政策保持稳定。记者梳理发现,越秀区规定即使是完全房产住户也要分情况甄别是否能入读对口小学。如新住户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二手房住户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小面积房产住户方面,若适龄儿童的父母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对于随祖辈居住的适龄儿童,如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

此外,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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