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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建委抽查:仍有房企在销售公示内容上玩“躲猫猫”
日期:[2017-04-19]  版次:[A13]   版名:[世相]   字体:【

市民发现公示信息不清楚不合规的,可以拨打12345投诉

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 通讯员穗建报道 市民们,如果你去看楼,问楼盘周边有无危险场所,房源还剩下几套,销售员敷衍你或者拿一张A4打印纸给你看,你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因为按照广州市住建委的要求,广州楼盘必须按照不少于80cm×120cm的标准公示预售房源的销售进度控制表以及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只用A4纸打印或者公示不清晰的都不算数。

4月17日下午,广州市住建委再次对广州市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抽查,仍发现有楼盘没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公示。

房产企业、项目、销售、周边等信息均应公示

根据广州市住建委去年12月底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简称《通知》),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需公示企业信息、项目信息、销售信息、项目周边影响因素。

根据广州市住建委的通报,4月17日下午重点检查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落实明码标价、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应公示的资料未按要求公示的行为。

“销售进度控制表必须把所有获得预售证的房源列出,已出售的要写明已售。”广州市住建委执法人员说,销售进度控制表不能仅仅公示在推的房源,要把全部获得预售证的房源都公示出来,让消费者选择。

《通知》中特别强调,公示尺寸是有要求的,避免消费者东找西找。根据《通知》,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能“躲猫猫”,公示内容应放置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公示簿等方式。

广州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通知》已经过了试点阶段,要求全面执行,市民若发现有楼盘未按《通知》的要求公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

抽查情况

案例1 销售员几经翻找 才拿出A4纸大小的销控表

17日下午,广州市住建委执法人员到广州天河区两个楼盘进行检查。其中一个楼盘销售大厅内放置了“阳光购房 温馨提示”的告示牌,上面列出了楼盘红线以内以及以外的风险提示,比如红线以外的变电站、垃圾中转站、工厂等。

但执法人员在现场看不到房源的销售进度控制表。销售人员一开始解释称,目前房源已经卖得差不多,“只剩下几套”,但具体剩下几套?销售人员答不上来。后来销售人员几经翻找,才找出了一张A4纸,上面显示剩下11套预售房源。仔细一看,该表还是10天前的记录。销售人员又解释说,正在做一个更大的公示牌。

“销售进度控制表要每天更新,公示尺寸不小于80cm×120cm。”执法人员指出,用A4纸打印的不清晰也不规范。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楼盘并没有公示预售证原件,只是公示了预售证的复印件,这也是不规范的行为。最后,执法人员对该楼盘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7天内改正。

案例2 中介备案名称和门面不符 且未挂备案证明

随后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3家中介机构,在位于中山大道中77号一家门面名称为“世联行”的中介机构门店内,并无悬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中介人员也找不到《备案证明》,后经查询,该中介进行了备案,但其营业执照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上的名称与门面名称不符,为此执法人员按规定将案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执法人员在另外两家中介门店抽查了店面水牌上的2个房源,发现均有业主委托书、业主身份证、房产证等复印资料,证明是真实房源。执法人员表示,中介门店均需明示营业执照、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水牌上的房源售价需与业主委托书上一致,房源面积也要和房产证上一致,确保是真实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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