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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提醒您: 警惕银行卡非法买卖租售
日期:[2017-04-21]  版次:[AG05]   版名:[新东莞·财金]   字体:【

如果有人宣称出售您自己的银行卡就能获得近200元回报,您是否会心动?可您是否知道,这些银行卡多被用于诈骗、逃税、洗钱等不法行为,出借者可能因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那买卖银行卡会违反哪些法律和规定?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5年内暂停其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账户,并将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

《刑法》第177条之1规定,出售、购买他人提供伪造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近日,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了几起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在校学生,警惕银行卡买卖、租借等违法行为。

●案例A

不法团伙A在某校园内广发传单,广告召集学生开卡,以可获得40-180元不等的报酬为利诱,引诱学生出售、出租银行卡和关联的网银UKEY。不法团伙A一般和学生签订所谓合同,营造所谓合法合规的假象,唆使学生到银行开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出售或出租给该团伙,该团伙自行使用或再转租给其他不法分子使用。

●案例B

不法团伙B通过QQ、微信、微博、网络游戏平台等,诱骗学生出售、出租银行卡。某在校学生小陆,课余时间喜爱上网玩游戏,结识了些游戏中的朋友。一日,游戏中一朋友建议他把手中不用的银行卡卖掉,可获得几十块钱的报酬,或换取游戏点卡。刚巧小陆有一张不用的卡,心想干脆卖掉赚点钱,免得跑去银行销户。幸好,在银行任职的阿姨劝阻,才免于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在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银行卡和密码,自觉遵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了解银行卡买卖、租借的危险性,不得将银行卡出借、出售给他人,以免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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