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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狗被欺 主人抱不平起冲突 挥拳拳无眼 对方遭击打头着地
日期:[2017-04-21]  版次:[A09]   版名:[城事]   字体:【

被告人过失致人死亡,经审理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新快报记者 周聪 通讯员 杨晓梅 甘尚钊

常言说锅勺没有不碰锅沿的。现实生活中,人们相互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家长里短、磕磕碰碰的小事儿,若处之不当,则会因此引发一些大案、惨案,给人们的生活蒙上一层阴影。

昨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遛狗而起的伤人案。小区遛狗本是平常事,可是两只狗打架,却引起了两个主人的斗殴,其中一人更把对方失手打死。被告不但赔付了对方15万元的损失,还要面对4年的牢狱生活。

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该类案件并不仅仅是个例。因小事争吵,进而演变成大打出手导致死亡,这样的案子其实常常发生。

遛狗也能遛出命案?家住广州白云金沙洲的阿东,就遇上这么个事。阿东的母亲养了一只小狗,平时没事喜欢在楼下的小区里带着小狗到处走走。可就这么一件平常的事,却出了意外。

2016年4月23日19时许,阿东母亲照常带着小狗在楼下小区散步,一只没有系狗绳的小公狗前来骚扰母亲养的小母狗。为了防止被骚扰,母亲抱起自己家的狗准备回家。这时,阿东正好也来到楼下,母亲于是抱着小狗先回家。

母亲上楼后,小公狗的主人肖某才过来牵狗,阿东看到后很生气,对着公狗的头踢了一脚。公狗的主人看见自己的狗被踢,就冲过来打阿东。于是两人就互相殴打起来,一边打还一边互骂。

厮打过程中阿东的右手打到对方的头部左边,对方被打到后一下子向右边倒下去,结果头部着地。此时阿东的母亲正好从楼上赶过来,发现对方耳朵右耳有出血情况,两人立马拨打了120救护车。

2016年5月5日,被阿东打倒的狗主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系因头部等部位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导致重度颅脑损伤经医疗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阿东的家属在被害人住院期间垫付了44013元医药费。后与被害人的家属于2017年3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50000元整,被害人家属同意谅解被告人并出具谅解书,同时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判处。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与被害人案发前均不认识,双方发生口角进而互殴,但双方之间没有激烈的矛盾或者利益冲突。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出是被害人的狗因无系绳,而骚扰被告人家中的母狗所致。双方打斗均无使用工具,且被告人在见到被害人倒地后立即停止侵害并拨打急救电话,对被害人进行救助。虽然被害人对本案引发负有一定责任,但不能认定被害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广州中院经审理认为,阿东过失致人死亡,判处4年有期徒刑。

■小事引发的血案

【不满排队 大打出手】

因小事引起的死亡,不仅仅是阿东一案。发生在叶某身上的命案,则是因为购买萝卜丸引起的。事情发生在2014年,张某在汕尾市新田镇十层楼对面开了个小店,卖炸萝卜丸。虽然店小,可是生意却颇为红火。

2014年2月1日深夜零时许,叶某饮酒后独自步行至陆河县新田镇文新街张某档口处购买萝卜丸。叶某看见老板张某问到,先炸几十个可不可以,可问了好多句,张某都没有应声,于是叶某就发火了,很大声地对他说先炸几十个行不行?张某说人太多,很多人排队。

此时叶某酒兴发作,然后很大声地质问张某:“先应一下行不行?你们大埔姓张的人‘老令屎’(方言,骂人的话),喊了不应人。”这时张某走出档口去打叶某,然后两人扭打后摔在地上。最后,众人将两人拉开。叶某离开了小店,老板张某则坐在档口边喝水。

约20分钟后,叶某再次返回张某档口,欲与张某争吵,经人劝阻后离开。不久,张某回家喝水后返回档口途中昏倒在地,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张某系外伤致情绪激动、疼痛,从而诱发心脏病急性发作而猝死。叶某于案发当日到陆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汕尾中院审理认为,叶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本案的被害人张某患有严重心脏疾病,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心脏病急性发作而猝死,叶某的伤害行为只是导致被害人心脏病发作的诱因,且叶某案发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对被告人叶某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叶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互相不满 推搡致死】

2016年3月8日中午,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荔港南湾门口人行横道上发生一宗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年约60岁左右老人被推倒受重伤,最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冯某驾驶小汽车行经荔湾区南岸路荔湾南港南湾路口时,突然发现人行安全岛上有行人而急刹车,而此时在过斑马线的屈某,因差点被车碰到而受惊吓,将手上的衣物挥向小汽车驾驶席。冯某被衣物砸中后,将车靠边停在车道上,下车追上屈某,双方开始互骂,并互相推搡。推搡了几下后,屈某见冯某身材比自己高大,就欲转身离去。

冯某一看对方走了,就快步追上前从后面边骂边用右脚踢向对方,屈某于是转身来推冯某,但没有推到。就在此时,冯某又用手推向屈某胸部,结果屈某没有站稳摔倒在地上。之后冯某回到自己车上开车走了。最后,屈某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冯某的家属在屈某住院期间垫付了一万元医药费。后与屈某的家属于2016年9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内容为: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冯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00元(肆拾万元)整,家属在收齐上述款项后,同意谅解被告人冯某并出具谅解书,同时自愿放弃就本案向冯某要求其他任何赔偿款项的权利。

案件在广州中院开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冯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冯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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