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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省涉电案件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下降超过四成
日期:[2017-04-27]  版次:[A04]   版名:[城事]   字体:【
■中山局输电管理所工作人员向现场施工人员派发电力安全指引。 (孙嘉彪/摄)

■在常平镇110指挥中心,东莞供电局工作人员介绍“物联网”智能电力设施防盗报警监控管理系统。(袁绮雯/摄)

■联合巡视之前,广东省公安厅飞行大队与供电部门做好沟通确认。 (谭永洁/摄)

4月26日,广东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座谈会在江门召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电网公司通报了去年全省防范和打击涉电犯罪的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的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部署。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省公安机关和广东电网密切协作,打击、整治、防范、宣传多管齐下,去年全年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下降超过四成,连续9年实现双下降。

■新快报记者 冯艳丹 通讯员 沈甸

警企联动,警务直升机空中安保巡查

电力作为社会运转的重要能源,电网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省公安厅与广东电网联手织就保护电力设施的“天罗地网”,推动警企联防效能不断提升。据介绍,去年一年,省公安厅警务飞行大队相继派出警务直升机分别对500千伏蓄增线、蓄北线、茂蝶甲乙线和小纵线等共计650公里的特级保供电线路进行空中安保巡查飞行,并于当年11月首次实现了直升机巡线跨空域异地转场飞行。截至2016年底,广东电网110千伏及以上1675座变电站实现了“一站一警”100%全覆盖。“电网警务室”的成立让警企联动更紧密、联防更高效。

在清远英德,长期以来窃电行为猖獗。于是,去年清远供电局将反窃电工作重心定在英德范围内,上演了一场如火如荼的反偷查漏“攻坚战”。2016年,英德供电局联合属地公安累计开展反窃电行动1929次,出动人员1.46万人次,人均超过10次,共查获窃电户1637户,查处窃电户数为同期的13倍,挽回经济损失超过6000万元。高压的打击态势对涉电力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人人有责,完好的电力设施需“呵护”

作为电能运输的“通道”,电力设施遍布城市乡间的每一个角落。记者了解到,除了蓄意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由于野蛮施工等外力破坏而导致的电力设施受损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4月20日15时29分,在东莞道滘镇兴隆桥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单位疑因施工不当造成桥面坍塌,压倒在高压电缆上,造成110千伏道滘站10千伏F11新兴线12个台区共4539户居民用户停电。当地供电部门第一时间通过隔离故障点、转供电等方式先行恢复了2152户居民用电,并且迅速出动应急队伍,经过近12小时连续抢修“作战”,才使故障点相关线路的全部居民恢复供电。

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是所有人的期盼,外力破坏对于电力设施造成的损害及社会、经济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十分巨大。为此,供电部门呼吁,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展涉及供电设施的施工前,要与供电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提前做好电力设施保护措施,以免影响社会经济和民生正常用电。完好的电力设施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需要大家共同细心“呵护”。

据悉,广东省公安机关将建立防范和打击涉电力犯罪工作的量化考核及通报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打击到位、实事求是、抓出实效,与供电部门一同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今年首季,广东电网公司保电工作再次取得开门红。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发生的涉电案件与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45.11%和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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