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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鹰”行动半月抓获79宗“套牌”车
日期:[2017-04-27]  版次:[A03]   版名:[城事]   字体:【
▲被查扣加长版悍马。新快报记者 孙毅/摄

报废车改装车都成了出租车

假套牌车不仅易使真牌车主“蒙冤”,发生事故时还难追查。广州警方于4月10日起,采取多警联动,利用高科技手段和大数据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天鹰”行动。截至昨日,“天鹰”行动共查处涉嫌“假套牌”违法行为79宗,对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假套牌”的违法车辆全部予以暂扣处理,对79名违法嫌疑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在此次查处的假牌车中,有部分是报废、改装的出租车。警方提醒市民,在夜间遇到车门只能从内往外打开,且不愿意去大型交通枢纽的出租车时,要格外留个心眼。

■新快报记者 罗汉章 通讯员 交宣 龚宣

加长悍马作婚车途中被“盯”上

昨天,在“天鹰”行动成果展示现场,50余辆“假套牌”被统一摆放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大院内,其中不乏加长悍马等豪车。据悉,这辆鲁BJ67××号牌的加长版的悍马车,本月10日上午在荔湾区鹤洞路某创意园内被查获。该车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广州交警依法扣留。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这辆加长悍马平日是被用作婚车,该车正是在作婚车的上路行驶时,途经交警的布控路段被“盯”上。而后广州交警持续追踪了两个星期,最终将其查获。在现场展出的另外一辆宾利和一辆劳斯莱斯也是被用作婚车。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远帆告诉新快报记者,部分婚车在上路时,号牌会被“金玉良缘”等字样的贴纸遮挡,这给“假套牌”车的侦查增加了难度。警方提醒市民,遮挡机动车号牌属违法行为,婚车上路行驶也同样需要遵守交通规则。

部分“假套牌”出租车是报废车

在现场展出的车辆中有超半数的车辆为出租车。25日晚,广州市公安局整合各警种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天鹰01”专项打击行动,通过定点截查、机动巡查、常发路段围捕等方式,针对违法上路行驶的“假套牌”车辆,特别长期使用“假套牌”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出租车开展打击行动。行动共查扣了26辆涉嫌使用“假套牌”上路行驶的出租车。

周远帆表示,这些车是司机花费3000元到6000元购买的,很多是报废车、拼装车,“根本谈不上有质量可言”。新快报记者看到,这些被查扣的出租车外观与普通出租车没什么区别,车内的计费器和放置司机资格证卡座等设备也是应有尽有。“这些车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在晚上才出动,活动范围一般在远离中心市区的区域”。

周远帆介绍,这些车辆为躲避、害怕执法人员,一般不让打车的乘客坐在副驾驶位,车门也只能从车内打开。在接客时,只在副驾驶位的车窗玻璃开个小缝,一旦得知乘客要去那些执法较严的交通枢纽等区域就会拒载。如果市民在搭车时遇到运营资格证与司机本人“货不对板”的情况时,可先向交委反映情况。如果市民在发现有假套牌嫌疑的车辆时,也可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一旦核实将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机制。

拍案说法

“假套牌”的士闹市疯狂逃窜 民警紧密配合将其截停查获

据悉,因为前期细致、精准的研判工作,在“天鹰”行动开始之前,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一批“假套牌”车辆的违法事实和活动规律,所以当行动一开始,专项行动的民警就通过广州交警“鹰眼”系统查获了多辆目标车辆,其中查获一辆“假套牌”出租车的过程令民警记忆深刻。

据当时前往截查目标车辆的民警介绍,因为有了前期的研判工作,专项行动的民警已经初步锁定涉嫌使用“假套牌”的粤AZ3M××出租车经常于凌晨时分出没于天河区珠江新城区域。为了抓获该目标车辆,4月10日晚10时许,专项行动民警兵分三路,在嫌疑车辆经常经过的路段进行布控。至次日零时30分许,涉嫌套牌的粤AZ3M××出租车出现在天河区冼村路某酒店路段,在此路段负责布控的民警发现目标车辆后,迅速驾车进行尾随跟踪,并通知附近布控的民警在目标车辆准备途经的路段进行适时拦截。

不料目标车辆觉察可能被跟踪后,开始疯狂逃窜,但在民警的紧跟不舍和紧密配合之下,于1时10分在花城大道一红绿灯处将其截停,并将该车驾驶员现场控制。经查询,自2016年1月1日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粤AZ3M××出租车共造成1155宗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该出租车因涉嫌使用“假套牌”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暂扣。

假牌车撞死两花季少女

未买保险家属难获赔偿

今年1月21日凌晨1时许,从化区江埔街大江路路口发生一宗恶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事故造成两名花季少女香消玉殒。然而,肇事驾驶员罔顾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不仅没有及时下车救治伤者,反而在现场停留数秒后径直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事后证实,驾驶员涉嫌无证、酒驾、毒驾等多项违法行为。

因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时悬挂的是“假套牌”,给随后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肇事驾驶员在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也承认,自己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逃离事故现场后还曾经做出拆除、丢弃肇事车辆号牌的行为。

虽然案件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不懈努力之下最终侦破,犯罪嫌疑人也被依法抓捕归案,但事故给两名死者家庭带来的损害后果已无法挽回,且事故的后续赔偿工作也因肇事的“假套牌”车并未依法购买车辆保险,死者家庭也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

链接

举报机动车 涉牌涉证违法 可获现金奖励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举报违法犯罪奖励金发放管理办法》第十条 举报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犯罪案件奖励标准:

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号牌、登记证书、驾驶证1至3本及查获假牌套牌、被盗抢、拼装机动车经公安机关查实定为治安案件处理的,每宗向举报人一次性发放奖金300至500元;

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号牌、登记证书、驾驶证累计3至14本,经公安机关查实后立为刑事案件处理的,向举报人一次性发放奖金500至2000元;

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号牌、登记证书、驾驶证累计15本以上(含本数),经公安机关查实后立为刑事案件处理的,向举报人一次性发放奖金2000至5000元;

上述情况中,危害较大、影响较坏或由区级市公安机关和市级公安业务部门挂牌督办的涉及车辆牌证的刑事案件,向举报人一次性发放奖金2000至5000元;

危害极大、影响恶劣并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涉及车辆牌证的刑事案件,向举报人一次性发放奖金5000至1万元;

连带查获造假机器设备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适当增加奖励金额,增加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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