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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委原书记 余远辉一审 获刑十一年
日期:[2017-04-29]  版次:[A09]   版名:[速读]   字体:【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8日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余远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余远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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