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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浩调研广清高速连接线 质疑“捆绑收费”合理性
日期:[2017-05-04]  版次:[A03]   版名:[城事]   字体:【
■从朝阳站南行驶入广清高速,有路牌提示庆丰站将收取广清连接线路费。采访对象供图

孟浩调研广清连接线示意图 ■制图:廖木兴

无论开车走8公里还是2公里,收费统统都是6元

自开通起就争议不断的“广清连接线”,近日再陷“捆绑收费”风波。

“整条路不到6公里,但不管司机是不是走完全程,都要按全价收费,这样的‘捆绑收费’合理吗?”5月3日,再次到广清连接线调研后,关注该路段问题多年的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如是感慨道。他直言,作为广清高速(现名“许广高速”)的配套设施,该路段收费属于“买了锁还得为钥匙掏钱”。

事实上,在今年3月,再有广州律师因此事将广清连接线的运营方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并将择日开庭。广清高速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事件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目前暂不予以回应。

■新快报记者 朱烁然

调研: 三次行驶长度不同路段,都按6元收费

广清连接线全称为“广清高速公路与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连接线”,据此前媒体报道,这条公路起于广清高速公路庆丰收费站以北的庆丰铅厂附近,经马岗村、凤岗、槎头,结束于广州市增槎路卫生河,长约5.953公里。自2005年通车以来,这里就因收费较贵、捆绑收费问题而屡遭诟病。

孟浩此前曾多次关注广清连接线收费问题,5月3日上午,他再次到该路段实地调研,新快报记者与其他多家媒体记者也到场调查。昨天上午10时许,孟浩所乘车辆从内环路出发,一路北行至增槎路的广清连接线起点处,随后进入广清高速庆丰站(起点站),并在下一站朝阳站离开广清高速,全程被收取了6元高速路费。

随后,车辆掉头进入朝阳收费站,行驶约两公里后从庆丰收费站驶出,并从离此最近的匝道处驶入庆槎路。不过,虽然车辆并未驶完广清连接线全程,但在驶出庆丰收费站时,车辆已同样被收取了6元高速路费。

为了进一步验证情况,孟浩所乘车辆又直接从石庆路的匝道处驶上广清高速并进入庆丰收费站,地图软件显示,该段路程约为300米。然而,在朝阳收费站驶出时,孟浩再次被收取了6元高速路费。换言之,无论是否走完广清连接线全程,车主会被收取同样的过路费。

深究:

2公里路段即使按高速收费也或超标准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按车载里程表计算,从增槎路入口至广清高速庆丰站(即广清连接线全程)的路程约为6公里,庆丰站至朝阳站的路程约为2公里。

短短8公里的路程,就要收取6元的过路费?在朝阳收费站,一名收费人员解释称,6元中4元为广清连接线收费,2元为庆丰站至朝阳站收费。这种做法是否为“捆绑收费”?车主在未走完全程的情况下都得如此缴费吗?对此,收费人员称“卡就是这么设置的,具体我也不清楚”。

这一解释并未获得孟浩的认同。“广清连接线到底是属于高速公路还是城市快速路?如果是高速公路,那它的里程明显不够标准(30公里以上),如果是城市快速路,那就应该免费通行。”孟浩质疑说,作为广清高速的配套设施,目前的收费方案十分不妥,“这就是我买你的锁,还得强制单独再付钥匙钱。”

在朝阳收费站最左侧车道旁,孟浩还找到了一块“广东省联网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费率表”,按照该标准,双向8车道的广清高速收费应为0.6元/车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标准)。

“我们从庆丰站到朝阳站才2公里左右,(即使)按(高速路)标准应该是1.2元,怎么就收了我们2元呢?”孟浩据此质疑,该段路费有超标准收费之嫌。

延伸:律师质疑乱收费,将运营方告上法庭

其实,针对广清连接线的收费问题,早在今年3月,广州律师廖建勋已将其运营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2月28日,廖建勋驾驶车辆在没有通行广清连接线的情况下,由庆丰收费站进入广清高速,通行2公里后从朝阳收费站驶出。随后又掉头从朝阳收费站进入,通行2公里后从庆丰收费站驶出,并右行进入增槎路。

廖建勋称,在整个通行期间,自己没有通行广清高速连接线,但收费站却收取了其来回共10元的广清高速连接线通行费。整个通行过程,海珠区公证处的公证员进行了公证。

廖建勋律师认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在消费者没有通行广清连接线的情况下,捆绑收取连接线的通行费用,有违合同法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强迫消费和强迫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廖建勋认为,广清高速连接线属于城市快速路,即使要收费,但5.953公里却收取一类车5元的通行费(以前按1元+5元收费),明显过高,有乱收费的嫌疑。

2017年3月20日,廖建勋律师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

广清高速:事件进入司法程序 尊重法院判决

就广清连接线涉嫌“捆绑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问题,5月3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向其运营公司发去相关问题并了解情况。

对此,广清高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已收到法院传票,目前该事件已经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我们相信法律,尊重法院的判决”。

■新闻链接

运营公司曾公布称 路段按次收费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曾公布一份《关于广清连接线按次票收费的情况说明》,该公司在文中称“广清连接线是广东省重点工程,也是广州市北部出口的重要通道之一。广清连接线项目起点位于庆丰收费站以北,经庆丰收费站、马岗村、凤岗、槎头,终于广清立交。”

说明同时还称,广清连接线是一条采用非封闭并通过立交、辅道、匝道三处不设收费站的衔接口与市政道路衔接的高速公路。根据设计图纸,庆丰收费站位于广清连接线的范围内。

因此,车辆无论是通过广清连接线进出庆丰收费站,还是通过广清连接线立交、辅道、匝道进出庆丰收费站,均使用了广清连接线。

曾有律师就相同事项

起诉被驳回

据此前媒体报道,早在2011年5月,广州律师黄鼎足在广清高速上行驶不到3公里,却被收取了“3+5”元的通行费,其中的5元为连接线的费用。因认为自己未经过连接线却被捆绑收费,属霸王条款,黄鼎足将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其广清高速分公司告上法庭。不过,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后,认为黄鼎足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未通行广清连接线,遂驳回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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