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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4地环保市政水务部门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日期:[2017-05-16]  版次:[A19]   版名:[中国]   字体:【

怠于履职,导致生态环境遭受污染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贵州4地环保市政水务部门怠于履职,导致生态环境遭受污染,被检察机关提起5起行政公益诉讼。

这5起诉讼分别为息烽县水务管理局怠于履职被提起诉讼。息烽县境内污水收集管网严重破损,导致污水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污染。息烽县人民检察院两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该局虽然书面回复并采取整改措施,但破损口未得到有效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持续受到侵害。

松桃苗族自治县环保局和水务局怠于履职分别被提起诉讼。2014年5月至今,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设置排孔直接将污水排入当地河流,造成严重污染。对上述行为,环保和水务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继续发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但两局仍未依法履职,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受到侵害。

施秉县市政管理局怠于履职被提起诉讼。施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存在垃圾渗滤液外渗的情况,造成土壤污染。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处理。截至目前,渗滤液各项参数均超国家法定标准,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安龙县环保局怠于履职被提起诉讼。4家企业在安龙县栖凤街道办大坪社区原煤转运货场从事煤炭洗选和存储转,导致下游河道水质恶化,沿河两岸农田土壤污染。安龙县环保局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但该局未完全履职,致使该原煤转运场持续排污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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