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江德斌
最近,驴友探险救援备受关注。有人提出,驴友违规探险,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
由于驴友遇险的地段大都是高危风险区域,存在位置偏僻、线路艰难、环境复杂、天气变化快等因素,导致救援难度相对较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资源,救援费用很高。显然,“驴友自付救援费”增加驴友的探险成本,逼迫其增强风险意识,并降低政府或景区承担的救援费用。虽然如此,“驴友自付救援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商榷。
目前野外救援都是由当地政府或景区支付费用,前者属于财政支出,后者增加景区管理成本,而且需要动用公安、消防等多部门的力量,耗费巨大。从各地发生的驴友遇险事件来看,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占比很大,驴友出事却要社会来承担后果,似乎令部分人感到不合理。其实,国家有责任对公民的安全负责,在公民遭遇危险情况时,政府有义务进行免费救援,驴友也是公民的一员,不应区别对待。
驴友出行前,一般都会告知家人、朋友,如果超过一定期限还没消息,就会替其报警寻求救援,但如果考虑到需要承担救援费用的话,就会有部分驴友产生规避费用心理,迟迟不选择报警,反而会耽误救援影响到人身安全。或者,在救出来之后,亦有驴友会因费用问题,与相关机构扯皮,认为不是自己报警求救等,这已经有现实案例在前。
一旦要求驴友承担救援费用,就有可能产生利益分割问题,进而引发驴友承担费用比例纠纷、相关机构消极救援等道德风险,也会影响到驴友的人身安全。所以,在生命第一的原则下,不应过分纠结于费用问题。至于驴友擅入未开发区域,则可以依法追究其违规责任,景区也可在事后向驴友罚款、索赔,但不应将救援费用转嫁给驴友。
从社会发展趋势看,户外探险活动会越来越多,遇险救援工作也会愈发频繁。可以探索由相关机构提供基本服务保障、志愿者提供专业支持,并由保险公司出售保险并支付救援费用,建立野外救援基金等综合性措施,共同承担起野外救援工作和相关费用。
而且,冒险精神是人类得以发展的重要禀赋之一。因此,不管是尊重个人自由意愿,还是保存人类的冒险精神,都不应人为打压探险、冒险活动,有关机构只需做好安全保障、救援服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