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霸王条款”靠谁来铲除?
日期:[2017-06-07]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斯恪

小区的道路、绿地被用作停车位,开发商还利用这些新改的停车位收取租金,并通过合同来“明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5日,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了15条旅游类、房地产类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告之消费者说“NO”。(《新快报》)

点评:这些“霸王条款”多是“格式条款”,消费者不知不觉被入套,平时倒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关键时刻就成了商家豁免责任的利器。由于条款的制定权在于单位,既没有消费者的参与,也缺乏必要的合法性审查,所以陷阱重重。公布霸王条款,让消费者有所警惕,是积极作为。但在此之外,由于消费者相对于商家处于弱势,有关部门还应主动出击,全面清理“霸王条款”。

今后市民在深圳就医,按项目付费将逐渐减少,而打包付费将成为常态。带来这个变化的是国家在深圳试点的一项医改新举措———DRG收付费改革。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 Group,简称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深圳和克拉玛依、三明被列为三个试点城市。(《南方都市报》)

点评:按项目付费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剥离了收费与诊疗之间的关联,让以药养医失去生存空间;二是同一病种相同收费,可免除过度治疗、乱收费之忧。不过,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商榷:比如,虽然病情相似,但个人体质不同,治疗需求就有所不同,打包收费如何保证公平?再如,打包收费虽然能够遏制乱收费,但会否滋生“消极治疗”?所以,一项好的制度,仍需要信息公开和监督等制度作为配套。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