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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条重点道路 占用挖掘审批改为“区管”
日期:[2017-06-07]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6月5日,广州市住建委对去年发出的《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修订公布。最大的变化是,原市管50条重点道路人行道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许可事项下放到区市政行政管理部门。

广州市住建委要求,编制挖掘计划要对占道项目宗数、占道面积进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施工占道时间;对同一路段有开挖需求的各类占道项目予以整合,统筹实施,科学安排,减少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避免“拉链路”的出现。

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均纳入计划管理,包括省、市重点工程、管线用户接驳工程等占道施工项目。在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因道路桥梁隧道(含交通设施、路灯等)日常养护、环卫清扫作业、排水清淤疏通、绿化养护修剪等各市政专业养护工作,需临时围蔽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养护、维修车辆在车行道上临时停靠或以低速行驶进行养护、维修等流动作业的,须向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申领城市道路临时占道许可证,但无需申报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

对于紧急抢修抢险类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4小时内补办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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