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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民间河长”与“官方河长”形成良性互动
日期:[2017-06-08]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冯海宁

据报道,广州首批13名“民间河长”日前上任。6日上午,有关负责人在广州大学城给13位“民间河长”授旗,当天,这些“民间河长”便正式上岗,马上开始了巡河行动。自去年提出“开门治水”理念以来,广州治水的“人民战争”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河长制”作为治水的有效经验,目前已经在全国得到推广,广州也建立了自下而上的河长制。在官方河长制度之外另设“民间河长”,用意就在有关部门所说的四个字——“开门治水”,“官方河长”与“民间河长”有望形成有效互动。

“官方河长”的具体职责,已经在《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表述很清楚,而且各地也有自己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而“民间河长”多年前就出现在一些地方,今年以来多个省份又招募、扩大“民间河长”队伍。从各地“民间河长”从事的工作看,既参加巡河、清理河道、禁渔护渔等志愿工作,也开展河湖保护知识普及,让周围人认识到水环境重要性。

可见,“官方河长”与“民间河长”分工比较明确,河湖管理保护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民间河长”虽起辅助性作用,但却是必不可少的治水力量。且不说“联合作战”无疑比“单兵作战”效果更好,而且还可以多一份监督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民间河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比如这些人长期生活在所负责的河湖周边,对身边的水环境具有强烈的保护意识,也有参与水质监督、普及河湖保护知识的便利。再如,“民间河长”背后都有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人多力量大”。另外,可降低河湖管理保护成本等。换言之,“民间河长”和民间志愿者队伍,是对“官方河长”和官方治水的有效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将考虑结合即将实施的有奖举报办法,发动志愿者进行有奖举报,此举更有利于调动“民间河长”和志愿者参与治河的积极性。除此之外,还可探索多种措施激励“民间河长”,比如对表现优秀者可以奖励,向“民间河长”购买公共服务等。

还需要指出的是,当一条河涌既有“官方河长”又有“民间河长”时,这两种河长应该是一种密切互动状态,比如建立定期沟通机制,让“民间河长”与“官方河长”进行面对面沟通。这种紧密互动,既能避免信息传递失误,也能提升治水效率,更能给“民间河长”、民间治水更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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