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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尽快填补内地与香港刑事司法协助安排空白
日期:[2017-06-30]  版次:[A05]   版名:[香港回归20周年]   字体:【

20年来,最高法与香港签署了五项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安排,形成有特色制度体系

据新华社电 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20年来,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先后签署了五项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安排,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中国区际司法合作制度体系。近日,记者就内地香港司法协助相关问题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沈德咏表示,香港回归以来,随着两地的交流合作日益拓宽深化,两地互涉法律和司法问题数量日渐增多。但两地之间法律制度、司法制度存在较大差异。许多案件中,当事人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同时在两地分别进行重复诉讼,费时费力费钱,严重影响诉讼当事人之正常工作生活。在此种情形下,采取适当举措,建立有效解决纠纷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沈德咏说,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会谈纪要,提出了全面构建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机制的共同愿景,确定了2016年底前签署相互委托取证安排、2017年6月底前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安排等“三步走”目标。

2016年12月,双方成功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沈德咏表示,这开启了两地司法协助工作的新篇章。

“就在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之际,双方又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对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范围、当事人申请的程序及救济途径、法院的审查程序及处理结果、不予认可和执行的情形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沈德咏表示,这有效实现了两地法律制度的对接,对于依法妥善处理两地互涉婚姻关系,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内地与香港特区办理司法协助案件的情况,沈德咏表示,20年来,两地法院依据相关安排和两地法律,办理司法协助案件2万余件。并建立完善了办理司法协助案件的长效机制。

他说,下一步,两地将积极有效地开展相互认可和执行非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的磋商工作。同时将采取有效举措,尽快填补刑事司法协助安排的空白,早日实现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全覆盖,为香港建设亚太国际法律及争端解决中心提供有力支持,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有效保障,为两地经济社会长期繁荣稳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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