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倒车时意外撞死女儿 男子被判交通肇事罪免刑罚
日期:[2017-07-01]  版次:[A10]   版名:[速读]   字体:【

父亲倒车意外撞死了女儿,让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顿时陷入黑暗,其中的法与情,法官该如何定罪量刑?6月30日,该案件在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被判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

来自江西乐平的刘某,与妻子程某在番禺区某花卉市场经营运输工作。今年1月2日,刘某驾驶货车倒车时撞倒了不到两岁的女儿,小孩经抢救无效去世。事后,刘某向警方自首,在拘留所中整日以泪洗面,粒米未进。老乡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但在家中亦是不思饮食,多次病倒入院。5月8日,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未察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后倒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犯罪以后刘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至于量刑,法庭认为,被告人刘某作为被害人的亲生父亲,有着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本案悲剧的发生并非被告人所愿,其在事发后目睹爱女死亡,在精神上已承受了沉重打击,刘某亦一直悔过,深感自责。妻子程某也明确表示谅解刘某,并祈望与刘某共同走出阴影,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刘某既是本案的被告人,也是自己行为的受害者,在此情况下,若再给予被告人判处刑罚,更令遭受切肤之痛的家庭雪上加霜。对此,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刘某不予刑事处罚。(沈逸云)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