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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节目审核通则发布:先审后播
日期:[2017-07-01]  版次:[A11]   版名:[中国]   字体:【

据新华社电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6月30日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应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

通则所称网络视听节目,包括: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其它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通则指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建立内容播前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及相应的审看设施。审核员审核节目时应完整审看包括片头片尾在内的全部内容,不得快进和遗漏,每部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应由不少于三人的审核员审核。

通则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传播体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应坚决反对天价追星、无聊游戏、奢华盛宴等不良风气,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子女。

据悉,对于违反通则规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将对该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取消会员资格;涉嫌违法违规的,报告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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