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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 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
日期:[2017-07-03]  版次:[A14]   版名:[速读]   字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对最高检机关的司法办案和业务运行方式作出新的顶层设计。

意见共十五条,自2017年10月1日起试行。意见明确,检察官承办案件,采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指定检察官办案组或独任检察官承办。案件办理、审核、流转、管理应当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进行。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全面记录办案流程信息,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对办结后的案件组织开展质量评查。

意见指出,最高检在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的基础上,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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