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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
日期:[2017-07-07]  版次:[A14]   版名:[速读]   字体:【

广东省政府决定把经济管理领域的124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职权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记者从日前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获悉,上述事项的调整交接须在7月16日之前全部完成。

根据该决定,调整交接的124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中,44项采取依法下放实施,80项采取委托实施。记者查询发现,所涉职权事项包括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高级中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项目和机构审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律师执业审核、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

上述委托事项实施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广东省政府将根据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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