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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高管将戴“紧箍咒” “5年2次被罚”要被逐出行业
日期:[2017-07-07]  版次:[A25]   版名:[财经]   字体:【

保监会市场整治布局之一,去年受罚高管不到1%

■新快报记者 余世鹏

昨日有消息传,保监会近期起草了《险企高管任职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开始小范围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指出,这是保监会自去年以来就开展市场整治的布局之一,从此前的产品整改、公司治理、虚假注资等领域进行监管渗透后,接下来对险企高管的任职规范审查也即将揭开帷幕。

“进入”与“任职”两头严抓

整体而言,《意见稿》对险企董监高的任职规定,主要在“进入端”与“任职期”做严格要求。

从“进入端”来看,《意见稿》指出,险企在聘任董监高人员之前,要对拟任人选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涉及个人档案、信用记录、学位核实,甚至会通过走访原任职单位以确保人选符合相关规定。另外,还要对“身兼多职”行为下禁令,包括同时担任两家险企董事长、同时担任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任一家险企法人机构内三个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而在任职期的“事中事后”方面,《意见稿》也明确了在任职期间保监会将认定为不适当高管人选的情况,其中一条便是“5年内累计2次受到保监会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5年内被保监会出示重大风险提示函或监管谈话累计达到3次”等情况也将被认定不适合做险企高管。

但据了解,本次《意见稿》先是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随后再逐步扩大。“可能是小范围征求意见,我们暂时还没收到该文件。”珠江人寿相关人士对新快报记者称。也有接近监管的业内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文件通过系统发布,层层下发需要一定时间。

“责任断层”与“职业失信”将被治理

“很明显,这是保监会‘全方位监管’的又一举措。”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去年以来,保监会就先后对险资投资、产品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虚假出资等方面进行层层渗透。“目前产品整改逐见成果,中短期产品基本很少,接下来就轮到高管任职规范上面来了。”

实际上,险企实控人“一言堂”,还有高管“带病上岗”、频繁跳槽等现象并不少见。据悉,险企高管把公司作为个人理想实现平台,但对股东与投资者创造价值这一责任置之不理,甚至以“保费规模”论英雄。

该人士还提到险企层级之间的“责任断层”问题。“险企急迫追求业务规模,的确会出现急功近利的行为。比如险企的分支或地级市机构出现销售违规,以往多是同级负责人受到处罚,且多是约谈等宽松方式。然而,不仅省公司或总公司层面不被追究,也有同级负责人在出事后就调任其他部门躲避,反正有总公司保护着,这样胆子就越来越大。”该业内人士指出,《意见稿》出来后,这些违规行为可能会一直追究到总公司层面。一旦发现,就可能被禁止进入保险业。

《意见稿》还指出,保监会还将对险企董监高的履职情况建立职业评价体系与失信惩戒名单,若干因失信而名单在列,任职资格或将不被监管部门核准。

去年处罚管理人员超2000位

新快报记者发现,早在今年5月份,保监会在《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中强调要“完善违规高管处罚结果行业通报制度,建立高管人员‘黑名单’。”

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险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是指对经营活动与风险控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显然,这并不限于总公司层面”,业内人士指出,该群体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含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秘、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等,达到10类。

数据显示,保监会开出的每张罚单当中,就包含2位管理人员。按此计算,在2016年保监会开出的1028件罚单来看,其中受到处罚的管理人员就超过了2000位。另有数据显示,上市险企的管理人员占职工人数比例在3%-5%,若以今年一季度113.81万人的行业职工人数来算,保险业的管理人员数量应该在34万-57万之间。按此计算,目前的处罚比例还不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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