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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不到7万可稳赚千万元? 警方侦破50多宗这样的传销案
日期:[2017-07-11]  版次:[A10]   版名:[世相]   字体:【
■昨天,广东省公安厅召开“飓风23号”打击网络传销专案行动新闻发布会,展示在行动中缴获的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新快报记者 孙毅/摄

■警方展示传销组织的内部架构。 新快报记者 孙毅/摄

广东警方开展“飓风23号”行动,捣毁特大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窝点70余个,涉案金额10余亿元

新快报讯 记者王吕斌 通讯员曾祥龙 吴文俊报道 “国家秘密文件”口头疯传,投资69800元就可稳赚上千万元;每月缴纳6300元会费到“赛比安”网站,成为“总裁大使”后每天可赚3000美元……如果你听到这些赚钱办法,千万别信,这些都是不折不扣的非法传销!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在公安部协调下,省公安厅组织梅州、惠州等16个地市公安机关,在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地同步开展“飓风23号”收网行动,成功捣毁犯罪窝点70余个,侦破“1040阳光工程”“黄金国际EGC”“赛比安”等系列网络传销案件50余宗,查扣手机、电脑、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涉案金额10余亿元,以杨某芳、陆某明为首的28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悉数落网。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吴武强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传销案件160余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50余人,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740余人,同比分别上升36.7%、128 %、218.8%,涉案金额200余亿元。

■典型案例

警方铲除“1040阳光工程” 刑拘200余人

今年3月,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市公安经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进行传销。对此,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地警方经侦部门进行不间断分析、侦查,成功查明一个犯罪集团及主要骨干人员的情况。

6月中旬,省公安厅组织茂名、肇庆、梅州、河源等14个地市的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同步在广西及广东省内广州、深圳、佛山、梅州、河源、茂名、肇庆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刑事拘留200余人,缴获涉案资金8亿余元,彻底切断“1040阳光工程”传销犯罪自邻省循粤西交界城市向广东省蔓延发展的路径。

经查,该传销组织以“1040阳光工程”等名义打着“纯资本运作”的幌子,在没有任何文件证明的情况下,口口相传所谓的“国家秘密文件”在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

参加该传销组织的“投资人”须交纳69800元投资款,然后成为组织会员。1个月后,传销组织返还“投资人”19800元,如发展下线一人可返利6000元,“投资人”达到最高的级别后,最终折去各项所谓的费用后会得到1040万元,这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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