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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诊查费个人支出不升反降
日期:[2017-07-11]  版次:[A08]   版名:[民生]   字体:【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于7月15日启动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于7月15日启动。记者7月10日从广州市卫计委获悉,调整后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10元,报销标准为每人每诊次7元,个人仅需支付3元,与原标准普通门诊诊金(含挂号费)4元相比,患者将少支付1元。7月15日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行业监管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新快报记者 辛捷恺

通讯员 穗卫计宣

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价格标准

本次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实施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根据改革方案,从7月15日零时起,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公立医院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

调价后病人总体负担不增加

为使本次广州地区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医保政策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具体来说,调价后,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都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总体上不会增加病人负担。原属自费的门诊诊查费,也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调整后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10元,报销标准为每人每诊次7元,个人仅需支付3元,与原标准普通门诊诊金(含挂号费)4元相比,患者将少支付1元。

但是,具体到每个病人,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不同而出现一些差别。在医保门诊待遇方面,由于普通门诊、门特、门慢待遇均以药费为主,取消药品加成将可减轻这部分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在医保住院待遇方面,对住院治疗中以药品为主要治疗手段的参保人费用将下降,对住院治疗中以手术等诊疗项目为主要治疗手段的参保人费用将有小幅增长。

广州还会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目前广州市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已扩大至149种,其中33个病种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原住院结算起付标准以上的分担比例进行支付。以后按病种付费将会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使医保基金支出和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更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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