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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承认“提前”动地 林业部门仍敷衍搪塞
日期:[2017-07-12]  版次:[A07]   版名:[民生]   字体:【

占用林地采矿2年后才办证?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实习生张诗琪 通讯员胡志慧报道 这都占用林地开矿开路两年多了,老百姓举报多次才发现,居然林地使用许可证才刚办下来,而林业部门则坚称经实地查验民众反映的开矿开地行为并不存在……昨日,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光俊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直言采矿许可证是由国土部门管理,但如果林业局没有批准使用林地就属于未批先占。

国土、工人、老板都有证据证明“提前动工”

昨日节目中,暗访记者发现,连州海潮矿产公司从2014年开始在清远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大王岭占用林地,打洞采矿或毁林开路等,当地村民多次举报非法占用林地采矿后发现,省林业厅2016年8月才向矿产公司发出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村民觉得不可思议,“2014年占用(林地)采矿,为什么又能两年后办到许可证,非法变合法……”

连州市林业局局长严世志说,“举报的人说他开(采)了,其实不一定开(采)了……”连州市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廖盛杰拿出了审批卷宗,当中有连州森林资源调查队的现状调查报告,另有一份现场查验表写明,“不存在未批先占现象”,查验人签名为冯镇隆、廖盛杰,分别是前任和现任林政股股长,查验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廖盛杰表示,该矿产公司2014年就已经提出申请,但因为林业指标很紧缺,所以直到2016年8月才批下来,当时并没有开工。

但村民拿出了他们的证据。两位曾经在海潮矿产公司打工的村民提供了一些拍摄于2015年6月、2016年三四月的矿场照片和视频,从中可以看到,矿洞里开进了大卡车,矿区有一个平整的地面,摆放着多台泥头车、挖掘机和小汽车。连州市国土局的信访答复函却写明,“2015年该矿区没有超规模开采”。

记者还发现,连州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记载,海潮矿产公司在2014年10月16日为19名工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2015年7月21日,两名工人在工作时因油壶爆炸被炸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成某受访时也承认,“2014年11月就搞公路,做挡土墙,那个时候开始的,2015年七八月份才正式打洞……”

清远林业局坦言当时并未现场调查

连州林业局真不知道海潮公司的未批先占行为,还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其实在林业局给村民的答复函中,也明确提到该矿山从2015年5月开工。

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明确要求,查验人员或单位要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现场查验报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行政责任。

今年3月21日,广东省林业厅以《查办通知书》的形式把当地村民的信访件转给清远林业局调查处理,清远林业局则把这份通知书直接转给了连州市林业局,再电话要求跟进处理。连州市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廖盛杰也再次回复。清远市林业局给出一份复函,称,“我局非常重视,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而实际上,清远市林业局并未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

昨日节目中现场连线了清远市林业局局长黄家跃,其坦言的确未派员到现场调查,当时有一个连州的工作人员抽调到清远市林业局工作,所以是向他和连州市林业局了解了情况。

黄家跃表示,该矿产公司的开采自2014年国土部门公开招拍,经过多部门初审,矿产公司为了完善手续,2016年就申请办理林业手续,因为考虑到采矿权办理手续有一个阶段,所以2017年开到(手续)以后,2016年就帮其办补批手续。其坦言,2014年到底有没有开工,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对此,罗燕喜坦言,如果是节目报道里反映的情况属实,的确提交了虚拟查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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