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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 租房提取额度拟上调
日期:[2017-07-20]  版次:[A08]   版名:[时政]   字体:【

住宅加装电梯或可用公积金

新快报讯 记者林超菁报道 1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出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对《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上调和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项内容。其中,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此外,公积金中心首次提出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根据征集意见稿,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方面,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而提取流程上也有相应要求,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并取得发票(或收据)后,可携带房产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增设电梯费用分摊书面协议、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施工协议等材料,提出提取申请,且只可提取一次。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老旧小区、二手楼加装电梯的成功个案越来越多,出于自身生活便利需求或追求住宅含金量溢价,越来越多业主关注电梯加装问题。若这一公积金福利落地,将给许多居民带来福音。

此次意见征求截至7月26日,在此之前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楼归集部,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gjj@gz.gov.cn。公积金中心还提醒,提交意见须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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