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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建项目立即停工组织自查
日期:[2017-07-24]  版次:[A10]   版名:[民生]   字体:【

广州市住建委发布紧急通知要求

广州所有在建项目要求立即停工!7月23日,广州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吸取海珠“7.2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停工后,由建设、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组织自查,由三方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此外,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确定一名政府人员作为安全员,同项目业主安全员一起,每天组织工地巡查。

■新快报记者 李佳文

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据了解,7月22日18时30分许,海珠区振兴大街16号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发生一起塔吊倾斜倒塌事故。经初步核查,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广州市住建委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在建项目立即停工。由建设、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组织自查,由三方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并报送监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专项检查重点为起重设备、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空作业平台、地下工程、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把隐患作为事故进行检查、整改。以区为单位、以项目业主为主体立即进行检查,市直部门和企业应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和时限,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要有政府人员担任安全员

通知表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政府安全员+业主安全员”制度。全市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确定一名政府人员作为安全员,同项目业主安全员一起,每天组织工地巡查,在“安全员群”里报告每日巡查结果,重大隐患要书面报告所辖安全监督机构。

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通报、诚信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广州市住建委要求,各区住建局于今天(7月24日)前将包含政府安全员和专业分包单位等信息的工程详细台账报送市住建委(邮箱:gzjwzac@126.com),此外,各区住建局要在8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的详细结果书面报送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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