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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破解泛滥的“烧钱式培训”?
日期:[2017-07-27]  版次:[A02]   版名:[新见]   字体:【

三言堂

■燕农

据报道,学生放暑假对培训机构来说无疑是开启了一个巨大市场。统计显示,深圳目前大大小小的课外辅导机构多达2000多家,每年参加课外文化补习的中小学生保守估计有15万至30万人,市场“蛋糕”总量超过20亿元。但据深圳市教育局统计,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只有461家。这意味着很多培训机构属于无证经营。

日前,有家长在网上晒出了一张孩子暑期补习的账单,林林总总不下几万块钱。家长感叹:“养的不是孩子,是台碎钞机。”前年的一份有关调查报告显示,全国教育培训市场的规模已经达到1.2万多亿元,相当庞大。

客观而言,社会培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补充,或者是作为弥补个性化教育短板的存在,并无不妥。但是,如果社会培训教育泥沙俱下、鱼目混珠,并且藉由种种的虚假宣传不断推高培训费用,从而演变成“烧钱教育”就值得警惕了。

深圳的课外辅导机构情况,大体上就是国内大中城市的缩影。现如今,大大小小的课外辅导机构,几乎遍布大中小城市,辅导项目完全满足了孩子们的个性化或者多元化需求。然而,就像深圳一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或许并不是很多,“学习环境较差,师资的水平良莠不齐,有的甚至只有一间几十平方米的房间、几张课桌和数位接待人员,就能组成一个培训学校;有的甚至一两个人在家里就能进行课外培训,甚至很大一部分属于无证经营”——如此情境并不鲜见。

课外辅导机构演变至此,有些已经完全沦为了打着培训的幌子行资本逐利的事实。可是,社会培训教育并非法外之地。课外辅导机构应受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制,而众所周知,该法对民办教育的设立、运行、师资等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比如,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课外辅导机构的诸多乱象而言,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先行确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属性,然后纳入到依法运行的轨道上来。社会培训教育营利不可怕,可怕的是野蛮生长,在师资队伍和教育质量上没有可靠保障,而在招生宣传和收费标准上又如脱缰之马。无论从为“烧钱教育”降温来看,还是从培训教育健康发展来说,都需要对培训教育做一番彻底的梳理与监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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