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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黄宁生为广东省副省长
日期:[2017-07-28]  版次:[A09]   版名:[时政]   字体:【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幕

新快报讯 记者黄婷 通讯员任宣报道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昨日上午在广州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旅游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广州市、深圳市调整实施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博物馆规定》、《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连南瑶族自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忠友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任命黄宁生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曾超鹏为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黄宁生同志简历

黄宁生,男,汉族,1962年12月生,河南上蔡人,1992年4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地质大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广东省政府副省长,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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