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今天起施行
日期:[2017-08-01]  版次:[A11]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市水务局执法监察支队抓获向珠江水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船舶。 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摄(资料照片)

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 通讯员粤水轩报道 《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下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用水以及生态景观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内安装建设雨水净化、渗透、收集系统或者再生水利用设施。

广东省水资源公报显示:自2003年以来,广东在GDP持续高位增长的同时,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三大用水指标连续13年下降。

《办法》还明确,不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