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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不逃单”是极好的诚信样本
日期:[2017-08-11]  版次:[A02]   版名:[新见]   字体:【

来论

■张涛

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发生后,西安震感强烈,西安某购物中心餐饮区许多人仓促逃离,发生“逃单”现象,出现单损的有40家,未付餐款6万元左右。出人意料的是,在震感消失的当晚和第二天,陆续有顾客返回结账。

在餐厅就餐突遇地震、火灾,逃生是一种本能反应。可命保住后,你会返回餐厅埋单吗?恐怕一些人就会一去不回头,顺水推舟地把逃生变成逃单,暗自窃喜吃了一顿“霸王餐”。之前,类似事件就时见报端。然而,我们仍能看到一些顾客“逃生不逃单”,事后主动返回结账。

消费者进店点餐的时候,其实已经和商家形成了契约关系。消费者使用了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报酬,就构成了失信行为。除了接受道德的谴责外,逃单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逃单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商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

或许,有逃单者会拿“逃生是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责任”来自我安慰,以减轻内心的负罪感。的确,法律上是有这样的条款。地震是自然灾害,逃生属于紧急避险,如此看来似乎的确不必承担责任。但不能忽略的是,该条同时还规定:“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地震发生时匆匆逃生而来不及埋单是正当的避险措施,地震过去后,危险已经消除,一些顾客依旧“逃生”在外,显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给商家造成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虽然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追讨逃单费用,但在现实中囿于取证难、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因素,商家很少报警或诉诸法院,大都自己承担经济损失。越是这样,越能凸显出“逃生不逃单”的弥足珍贵。西安这起事件中,商场没有强求用餐者返还饭钱,顾客们都是很有礼貌地主动返回结账,并为因地震没来得及结账而表达歉意,充分体现了诚实守信的美德。

报道中的一个细节让人很感动,据介绍,在对员工的入职消防培训中,商场反复强调,遇到地震等不可抗因素,要先引导顾客疏散。因此,当晚地震发生时,没有出现强迫顾客埋单的情况,也从未怪罪过因地震而未结账就离开的顾客。商家引导消费者逃生避险,体现了对于生命安全的重视,以及对消费者的信任;消费者也应不辜负这种信任,尊重商家合法权益,自觉履行埋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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