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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满60岁因病住院 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带薪护理假15天
日期:[2017-08-22]  版次:[A10]   版名:[民生]   字体:【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

作为上班族的独生子女,他们所担心的年迈父母生病住院无法照料问题或将有解决之策。

昨天,广州市法制办公布《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带薪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同时,意见稿新增了可免费享受婚前孕前医学检查等优生健康服务等内容。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实习生 叶颖平

可免费享受婚前孕前医学检查

广州市法制办表示,广州市现行规章《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与上位法及国家有关政策已不相适应,有必要进行修订。意见稿保留了计划生育奖励和计生考核规定,但删除原来明确的计生奖励比例规定,修改为“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与现行规章相比,意见稿新增了孕检、产检等优生健康服务的内容,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和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户籍居民按照规定享受婚前和孕前免费医学检查、生殖保健咨询、跟踪随访等优生健康服务。

此外,意见稿称,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以到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其提供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等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具体条件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做节育手术配偶可享受看护假

市法制办说明,意见稿完善了实行节育手术职工的节育假及其配偶的看护假制度。记者与现行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进行对比,发现节育手术假期方面,意见稿对终止妊娠休假时长进一步细化,规定“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休息15天;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休息30天;怀孕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与此同时,职工的配偶怀孕不满4个月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该职工可以享受1天的看护假;施行结扎手术的,可以享受3天的看护假;怀孕4个月以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可以享受5天的看护假。

拟建立独生子女伤亡扶助制度

意见稿中最大亮点,莫过于明文规定了“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此外,其明确了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职工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保障。

有关独生子女,意见稿还规定,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高龄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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